新华网太原10月30日报道:(记者王飞航)大白菜每斤0.3元,芹菜每斤0.4元……记者30日在太原市杏花岭区新民北街社区见到了比市场价低两三成的蔬菜。这是山西省物价局、农业厅等部门为稳定物价、安定民生正在全省范围内推出的平价商店新举措,预计到2015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平价商店网络。
今年5月以来,山西省各级物价部门通过资金扶持、政策支持、减少流通环节费用等手段,开展平价商店建设试点。为规范平价商店经营和管理,发挥其惠民作用,山西省物价局近日发布了《关于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并将于2012年11月1日起试行。根据《指导意见》,山西省将在城镇社区周围以及乡镇建立固定或流动平价商店,并使之最终形成网络。
山西省物价部门要求,平价商店以经营粮、油、肉、禽、蛋、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为主,当市场价格大幅上涨或较为平稳时,平价商店经营的蔬菜、水果类销售价格原则上应低于当地同类市场均价15%以上,所经营的粮、油、肉、禽、蛋以及其他生活必需品价格原则上应低于当地同类市场均价5%以上;当市场价格大幅下跌时,平价商店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原则上应高于市场平均收购价格,销售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市场平均销售价格,并保持基本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