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编者按:
11月1日起,大额购卡“实名制”、入境旅客禁带果蔬、海南离岛免税新政、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等众多新规开始实施。小编系统的梳理了今日开始实施的经济领域以及各省份的重要新规。
经济领域的一批新规: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于11月1日起实施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012年11月1日实施。目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制度已基本确立,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工作基础不断加强。
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将在11月1日正式执行。办法规定,单张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超过1000元。个人或单位购买记名预付卡或一次性购买不记名预付卡1万元以上的,应当使用实名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办法还明确,禁止使用信用卡购买预付卡和为预付卡充值。
预付卡是指发卡机构以特定载体和形式发行的、可在发卡机构之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市民手中的购物卡、公交卡等都属于预付卡。办法规定,记名预付卡应当可挂失,可赎回,不得设置有效期。不记名预付卡不挂失,不赎回,有效期不得低于3年。余额在100元以下的公共交通领域不记名预付卡,允许按约定赎回。
此外,办法规定预付卡不得用于网络支付渠道,但三种情形例外,一是缴纳公共事业费,例如缴纳水、电、气费;二是在发卡机构拓展的实体特约商户的网络商店中使用;三是同时获准办理“互联网支付”业务的发卡机构,其发行的预付卡可向持卡人在本机构开立的实名的网络支付账户充值。
11月起入境旅客禁带果蔬携带宠物仅限猫犬
从11月1日起,新版《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将实施。与旧办法相比,新办法规定的禁止入境物新增了燕窝、土壤、转基因生物材料等。此外,入境旅客不能携带任何新鲜水果、蔬菜,携带宠物入境也仅限犬或猫,且每人每次限带一只。
新办法规定的禁止进境物名录也更加清晰、准确。比如禁止进境的动物产品中,旧办法仅规定“蛋”,新办法将规定改为“蛋及其制品,包括鲜蛋、皮蛋、咸蛋、蛋液、蛋壳、蛋黄酱等蛋源产品”。
据了解,新办法将与中转联程服务统一,即开设中转行李查验区,待检验检疫合格后,由地服人员直接将行李转运到国内航班,全程不需再麻烦旅客。
基金管理公司对子公司管控将加强
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将于11月1日起施行。规定强调子公司的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加强子公司人员管理,同时注重强化基金管理公司对子公司的管控,一方面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合理确定子公司的发展方向和经营计划,加强与子公司的业务协同和资源共享,另一方面要求母子公司建立风险隔离墙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时对外公开披露关联交易事项和基金管理公司从业人员参与子公司的情况,有效防范利益冲突,同时也有针对性地规定了相应的监管和处罚措施。详细
部分省份经济领域重要新规今日起实施
海南:离岛免税新政实施业界期盼拉动效应
日前,财政部发布《关于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将离岛旅客每人每次免税购物限额调整为人民币8000元,免税商品品种扩大至21种。
此外,免税限额中如有剩余(或未使用),旅客可在购买1件单价8000元以上商品时调剂使用,相应扣减应缴进境物品进口税的税基,即旅客在以“商品零售价格-剩余免税限额”计价缴纳进境物品进口税的条件下,每人每次还可以购买1件单价8000元以上的商品。
海南省旅游发展研究会会长、海南省旅游协会秘书长王健生认为,这将进一步提升海南旅游购物的整体水平,进一步刺激游客的购买欲望,对海南旅游界来说是一大利好消息。详细
天津:商品房新版合同启用减少合同纠纷
据了解,为使购房者在购买新建商品房过程中,对房屋设计用途分类的判别更加清晰,减少合同纠纷,天津市对《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按照房屋设计用途进行分类调整,将原合同示范文本修改为《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类)》和《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非住宅类)》,并于1日启用。
此次新的合同文本中强调,对于处在建设过程中的商品房,要求购房人将全部商品房价款存入出卖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号。在非住宅类合同中,进一步明确了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要求在购房人正常使用情况下,出卖方应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墙体;防水;墙面、地面;门窗、五金件;电梯;消费设施、设备;通讯设备;供冷热系统设备;二次供水设施;电器插座、开关、管线;精装修等履行相应的保修责任。详细
上海: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开通方便市民查询
为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通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提高公积金服务水平。自11月1日起,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将开通。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上海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开通的同时,原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62441200和各区县管理部咨询电话停止对外服务。详细
营改增系列
福建:今日起启动“营改增”试点行业整体税负减轻
11月1日起,福建省作为第四批试点省份,将正式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到目前为止,经福建省各级国税部门确认的营改增纳税人共有23363户(不含厦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纳税人,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详细
深圳:企业试点营改增预计减轻税负50亿
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十二五”时期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继试点城市上海、北京后,11月1日起,深圳近6.3万家企业将在交通运输业和研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签证咨询服务业全面试点”营改增”。市道路运输协会称,尽快出台“营改增”过渡期政策,专家建言营改增后如何进行财务筹划,开具增值税发票等重要内容,据预算,深圳企业可直接减轻税负最高达50亿。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