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 [切换]
  • 二维码
    爱农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资讯 » 专家观点 » 正文

    如何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1-04    来源:人民网    资讯整理:爱农网    
    导读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解读)如何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决定》提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為城镇居民,把进城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解读)如何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决定》提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為城镇居民,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 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鉤机制。这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出了明确方向和要求。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我国新型城镇化的重大任务,是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选择,是我国实现现代化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发展经验表明,城镇 化是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表现形式,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是不经过城镇化就实现了现代化的。目前,发达国家的城镇化率都超过70%,美国、日本、德国的城镇化 率分别达到82%、91%、74%,超过我国几十个百分点。所谓城镇化,就是伴随著工业化进程,农业人口不断向非农產业转移、向城镇转移,从而使城镇数量 不断增加、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城镇人口比重不断提高的歷史过程。因此,没有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也就没有城镇化的实现。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就是随著 工业化的发展,推进农业人口向非农產业和城镇转移,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发展很快,但总体上看,我国城镇化质量不高,突出表 现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滞后。2012年,我国按城镇常住人口计算的城镇化率达到52.6%,而按城镇户籍人口计算的城镇化率隻有35.3%,二者相差 17个多百分点。2000-2012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的差距由10.5个百分点扩大到17.3个百分点。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表明, 目前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程度综合指数仅有40%左右。大量农业转移人口虽然被统计為城镇人口,但并没有真正获得城镇居民身份,无法在就业、子女教育、 医疗、社会保障、住房等公共服务领域享受同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也无法长期在城市稳定就业和居住生活,实际上处於半城镇化状态,不仅影响农业转移人口的合 法权益,而且影响社会阶层和谐与城镇化质量。农村存在的大量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及由此產生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也是这种半城镇化的直接结果。所 以,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我国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必须建立完善相应体制机制。一要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要按照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 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的要求,加快形成以合法稳定住所或稳定职业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為户口登记基本形式 的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逐步让已长期在城镇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在户籍身份上成為完全的城镇居民。二要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 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要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以保障他们在农村缴 纳的时间能够延续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障,要对农业转移人口全覆盖。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同城镇居民相同的基本 住房保障服务,在子女就学、公共卫生等方面享有同城镇居民相同的待遇。三要建立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中央和省级财政要加大对推进农业转移 人口市民化的资金投入,以常住人口而不是户籍人口作為财政分成和转移支付的依据,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鉤机制,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 城镇的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予以较多支持,增强城镇公共產品供给能力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能力。

     
    (文/爱农网)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由中国爱农网整理发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爱农网-https://www.inong.net/news/show-9999.html 。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信息仅供参考。
    • 
    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或者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邮箱:fuwu@inong.net。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361990391| 邮箱:admin@inong.net fuwu@inong.net
    爱农网 Inong.Net版权所有 | Copyright © 2012-2024 Inong.Ne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站部分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该企业负责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爱农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站交流QQ群:222967024 [想在这里出现:请联系QQ:361990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