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近日在黑龙江考察时指出,农村改革又到了新的阶段,推进农业现代化还得靠改革。要着力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
对此,叶兴庆认为,我国有1.6亿农村青壮劳力转移到城镇务工,约1亿农民在本地非农产业工作。广大农村出现了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的问题。如果不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培育壮大股份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就难以适应时代要求,无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农产品(8.31, 0.07, 0.85%)质量,提高农民收入。
“和家家包地、户户种田的一家一户小规模农业经营相比,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势必催生土地流转、融资、风险防范、土地是否可以抵押等配套改革问题,农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一定要跟上”。他说。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秘书长程国强[微博]说,政府强调在坚持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积极探索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体现了政府大胆推进改革的勇气和积极稳妥的态度。
他说:“鉴于基本国情,推进农业规模经营,不仅要推动土地规模经营,更要注重发展社会化服务规模经营,以弥补土地规模较小的弱点。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发展农业规模经营要避免家庭农场等形式演化为政策幻觉。”
对此,他解释说,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发展家庭农场要吸取日本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经验教训。日本自上个世纪60年代开始,曾大力发展家庭农场等农业规模经营,但直到日本完成了农业现代化,乃至当今,其家庭农场占全国农业经营主体中的比例不足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