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开展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会议确定了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等9项改革任务,并把黑龙江省作为先行开展改革试验的地区。农业改革关系现代农业发展,也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如何积极平稳地推进,备受关注。为此,本刊记者采访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徐小青。
记者:有观点认为,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是拉开了新的农业改革的序幕,您怎么看?
徐小青:应该说,这是新一届政府组成后,对“三农”工作、对农业改革作出的一个全面而重要的工作部署。如果细看这里面的9项改革任务,会发现许多并不是第一次提出,像“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主要内容,“逐步建立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更是十七届三中全会就提出的改革目标。
所以,这次部署的农业改革任务,还是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十八大精神,包括历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的精神来开展,是一以贯之的。当然,我们期待在新一届政府的推动下,农业改革能有更快的进展,取得更大的成效。
记者:在这9项任务中,您认为重点和难点是什么?
徐小青:这9项改革任务每一项都是一个系统工程,都很重要。而难点恐怕还是土地制度改革,包括建立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征地制度改革等,因为涉及的利益太多,难度也就很大。
此外农村金融改革也是难点,多少年的老问题了,虽然政府近年来做了很多努力,涉农贷款和五年前、十年前相比大幅度增加,但总的来说,还不能满足农村地区和农业发展的需求。
记者:会议在“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部分提到,要实行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差别化用地管理政策,这句话如何理解?
徐小青:这是一个比较新的提法,没有明确的解释和定义。我是这样理解的,发展现代农业,不管是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加农户等各种经营形式,还是种粮食、种蔬菜、搞养殖等各种生产内容,都需要一些建设用地。如确为发展现代农业所需,可实行差别化的用地管理政策。
实际上,在这方面我们以前也有过一些规定,比如通过土地整理、村庄整治等新增加的土地,就规定第一是复耕,第二是要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
记者:会议提到了要“积极推进农业水价改革”,这直接关系到种地的成本和农民的收益,不少人关心,改革会怎样推进?
徐小青:农业水价改革水利部已经调研了很多年,这是一个大的趋势,也不得不改革。我国是一个水资源极度短缺的国家,人均水资源量仅为2100立方米,远低于世界7500立方米的平均水平。所以按照国家规划,农业用水总量到2020年要控制在3700亿立方米以内,用水比例要由当前的62%下降到52%左右,水资源利用效率由现在的不到40%提高到50%。
这是一个十分艰巨的任务,节约用水势所必然。节水的办法有很多,比如改造水利等基础设施、改变大水漫灌的耕作方式、采用节水新技术等等,这其中,用水价来进行调节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措施。
水是一种宝贵的稀缺资源,使用有成本,需要付费,这个道理大家都认可,关键是水价怎么确定,要掌握好一个度。对一些地方的农民来说,长久以来用水就没有交过费,水价制定也要争取他们的理解。
而最关键则在于,在水价改革之前要完善基础设施,尤其是加强小农水的建设,不能说水在沟里就漏掉了一半,那还怎么收费?另外还要完善用水的计量设施和计量办法,这样才能真正发挥改革促进节水的作用。我认为,农业水价改革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先实行。
记者:在“整合涉农资金”方面,会有一些什么具体举措?
徐小青:这次会议把“整合涉农资金”作为一项单独的改革任务提出来,是一个亮点。实际上,基层在这方面的要求由来已久。在不少地方,有十几项、几十项的涉农项目资金,但彼此间不能融通,大大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当然地方也有地方的办法,比如同样一个项目,这个部门来验收就说是这个部门的,那个部门来验收就说是那个部门的,但这样做毕竟不规范有风险。所以基层是亟盼整合涉农项目资金的。
具体怎样整合呢?我想主要从两个方面着力
一是在中央财政上,加大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例,减少专项转移支付的比例。这是中央确定下来的一个大方向,也一直在推动,以前一般性转移支付与专项转移支付的比例是一比九,现在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已经超过了一半。这就是说,基层政府有了更大的资金支配权,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安排资金投入,提高使用效率。
二是在地方上把一些相似的、相互联系的项目整合在一起,比如土地整治、农田水利、基本农田改造等项目就可以根据情况进行整合。
总的来看,改革的方向是要使项目的设置和资金的分配更加符合基层的实际需要。我在泰国调研时了解到,他们的涉农项目一般是由社区或合作社提出申请,然后进行严格的论证和评估,如果确属需要再提交给政府决策。这是典型的项目需求来自基层,投资有针对性,效益很高,我国也会慢慢朝这个方向转变。
记者:会议把黑龙江省作为先行开展改革试验的地区,而黑龙江省的农业生产条件与其他地区有较大差别,它的试点经验搬到别的地方会不会带来风险?
徐小青:黑龙江省的条件确实比较特殊,人均耕地面积比较大,农业生产的机械化程度、技术水平很高,在发展现代农业方面也走在了前面,我想这正是中央选择黑龙江省先行试验的原因。至于改革的经验,对别的地方来说肯定要结合自身实际,能用的就用,不能用的就不用。
比如,怎样去创新农业经营的主体,这方面有共性是可以借鉴的;而农业生产的规模,别的地方就不一定要搞到那么大,在黑龙江省每户经营500亩比较合适,别的地方每户可能经营30亩至100亩比较合适。
这个要根据本地耕地的条件、农业转移人口的规模等来确定,决不能强求。另外,改革的试点我想也不一定就只有一个,等别的地区条件成熟后,也可能增设改革试点。
记者:这次改革部署是围绕现代农业展开的,就有一种担心认为,地方政府可能由于专注发展现代农业而损害农民权益。您怎么看?
徐小青:保障农民权益是中央一贯的精神,是一切“三农”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十八大报告明确要求,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这就要求,地方政府在推进有关现代农业的改革时,眼中要有农民,要使农民成为现代农业发展首先的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