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春节和两会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春节临近,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工商部门强化四项工作措施,着力保障春节和两会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增强消费信心。四项措施主要包括: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相关通知精神和国家工商总局党组的要求,把保障食品市场安全,特别是春节和两会期间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作为服务发展、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坚持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食品安全、市场监管等职能机构分工协作,齐抓共管,逐项落实,确保不出问题。
针对春节和两会期间食品市场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集中时间和力量,组织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突出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酒类、老年食品、儿童食品、糕点、酱油、食醋等重点食品品种和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以及大型批发市场、食品集中交易场所、超市等重点场所,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加强食品市场日常规范管理,从主体准入、质量监管、行为规范着手,将监管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基层工商所,增加对乳制品、肉制品、酒类等与春节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的抽检频次。抽检发现质量问题,要在把好食品市场质量准入关的同时,积极反馈生产环节的监管部门,促进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加大流通环节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工作力度,从严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案件。
严格监督经营者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把好进货关、销售关、退市关,建立健全十项自律制度,规范经营行为,确保经营的食品安全可靠。积极推进食品经营者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两项制度电子化管理和信息网络化管理。
创新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和手段,积极构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从食品市场主体准入、质量监管和行为规范各环节上,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监管制度,不断提高监管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水平。综合运用移动执法终端、红外识别以及信息网络化监管等手段,进一步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能,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转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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