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 [切换]
  • 二维码
    爱农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资讯 » 农业政策 » 正文

    肥业呼唤立法让农民维权有法可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03    
    导读

      在最近举行的全国测土配方施肥工作会议上,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张福锁教授提出,现代农业不仅需要现代施肥技术和产品


      在最近举行的全国测土配方施肥工作会议上,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张福锁教授提出,现代农业不仅需要现代施肥技术和产品,更需要相应的肥料政策法规和养分管理法律。

      过去10年间,复合肥净增量占肥料净增量的68%,复混肥占肥料用量一半;全国复混肥企业4100多家,产品32000多个,但大部分复合肥不增产,反而浪费养分,增加农户支出。每年仅粮食上就浪费300多万吨养分,价值258亿元。

      这其中当然有施肥不科学的因素,但更重要的原因是肥料市场本身处于缺乏法律规范的状态,产品产销并没有完全依照农民意愿、农村市场的需求以及农业生产的要求。部分肥料生产企业只顾产品销路,不管实际肥效,陷入无序竞争、各自为战状态,没有一个明确的规范。

      肥料业法制建设的滞后导致监管主体不明确,肥料管理政出多门、责权不明、监管缺位。质监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工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法》都能对肥料的产销环节进行管理。同时,农业部门也能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定期对肥料等农资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但并没有提及处罚的权力。此外,发改、环保等部门,也在依据各自领域的法律法规开展肥料监督管理工作。政出多门、职能交叉、责权不明、监管缺位等问题时有发生。

      肥料业法制建设的滞后导致肥料市场秩序混乱,企业缺乏诚信、责任意识不强。少数肥料企业为扩大销售和影响,随意发布夸大效果或不真实的广告。更有甚者将几十年前发达国家淘汰的肥料生产技术引入国内,将有害物质作为肥料的原料或者添加成分,给农民造成巨大损失。据全国农技推广中心土肥质量检测处内部透露,目前肥料市场中氮肥、磷肥、钾肥等品种合格率相对较高,但其他品种的合格率并不乐观。

      因此,通过立法加强肥料生产、销售及使用管理,创造良好的肥料生产和消费环境,对于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粮食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李毅)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由中国小编整理发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爱农网-https://www.inong.net/news/show-8414.html 。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信息仅供参考。
    • 
    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或者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邮箱:fuwu@inong.net。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361990391| 邮箱:admin@inong.net fuwu@inong.net
    爱农网 Inong.Net版权所有 | Copyright © 2012-2024 Inong.Ne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站部分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该企业负责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爱农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站交流QQ群:222967024 [想在这里出现:请联系QQ:361990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