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 [切换]
  • 二维码
    爱农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资讯 » 农业政策 » 正文

    上海发布“示范合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03    
    导读

    1月14日,上海工商和农业主管部门联合发布“示范合同”,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介绍

    1月14日,上海工商和农业主管部门联合发布“示范合同”,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介绍,针对部分地区出现受让方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导致纠纷不断的状况,上海发布的“示范合同”明确约定,在土地流转期内,受让方不得擅自改变流转用途或用于非农建设。同时,“示范合同”还要求受让企业不得破坏农田基础设施,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从而加大对农村土地资源的保护力度,确保其可持续利用。 流转费用,是广大农户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最关心的问题。目前在土地流转中,流转费用一般按每年一定数额现金的方式予以确定,由于没有考虑物价上涨等因素,可能会损害农户利益。为此,上海发布的“示范合同”设置了3种计算方式,其中包括按每亩一定数量稻谷的当地政府收购指导价来计算流转价款。 此外,针对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示范合同”引导当事人通过自行协商、请求调解,或者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上海工商部门表示,下一步将推广使用“示范合同”,同时加大行政指导力度,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走向规范化。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由中国小编整理发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爱农网-https://www.inong.net/news/show-8179.html 。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信息仅供参考。
    • 
    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或者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邮箱:fuwu@inong.net。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361990391| 邮箱:admin@inong.net fuwu@inong.net
    爱农网 Inong.Net版权所有 | Copyright © 2012-2024 Inong.Ne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站部分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该企业负责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爱农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站交流QQ群:222967024 [想在这里出现:请联系QQ:361990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