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 [切换]
  • 二维码
    爱农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资讯 » 农业行情 » 正文

    权威发布: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03    
    导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各计划单位市林业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各计划单位市林业局:

    为进一步做好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与资金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国农发〔2011〕169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示范和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如有问题或意见,请及时向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反馈。

    国家林业局

    2012年10月16日

    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示范和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由中国小编整理发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爱农网-https://www.inong.net/news/show-7127.html 。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信息仅供参考。
    • 
    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或者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邮箱:fuwu@inong.net。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361990391| 邮箱:admin@inong.net fuwu@inong.net
    爱农网 Inong.Net版权所有 | Copyright © 2012-2024 Inong.Ne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站部分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该企业负责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爱农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站交流QQ群:222967024 [想在这里出现:请联系QQ:361990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