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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聿文:还需要提倡“养儿防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9-27    资讯整理:农业供求网    
    导读

    对于一个社会来说,养老的方式无非两种:不是社会养老,便是家庭或者儿女养老。中国过去主要是儿女养老,现在正逐步过渡到社会养老。在

        对于一个社会来说,养老的方式无非两种:不是社会养老,便是家庭或者儿女养老。中国过去主要是儿女养老,现在正逐步过渡到社会养老。在这个大背景下,国务院日前决定,自2009年起,在全国选择10%的县(市、区),启动“新农保”试点。

      与“老农保”仅靠农民自我储蓄积累的养老方式不同,“新农保”强调了国家对农民老有所养承担的重要责任,明确了政府资金投入的原则要求。“新农保”的建立,是不是就意味着儿女养老的方式该退出历史舞台?

      前不久,有一些评论对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会长李宝库提出的“孝道是中国国粹,应当大力培养”的说法,进行了指责和批评。耶鲁大学的陈志武教授也在一篇博文中直言“养儿防老不道德”,认为做父母的应自力更生,安排好自己的后半生,不要把期望和压力都寄托在子女身上,父母只需给孩子爱、自由和幸福就行。纵观批评意见,一个主要理由是,养儿防老是一种典型的私力救济,主要靠道德伦理维系,却又受制于子女的健康、收入等因素,因而在目前的社会是很不可靠的。

      作为一种在传统小农经济下的家庭保障模式,“养儿防老”在传统家庭逐渐解体,社会流动加快,人们的经济基础越来越不依赖土地和农业收入的情况下,其对家庭的保障和维系社会稳定的作用的确越来越弱。但是,断言其不合时宜,要把它抛弃也言之过早。我认为,至少在未来的二三十年,中国社会仍须着力提倡养儿防老,特别是农村地区。

      这并非是要减轻政府在养老上的负担和责任。乃是因为,无论社会发生怎样的变化,以家庭为社会的核心单位结构,至少在可见的将来,还支配着我们。家庭有两个基本的功能:一是经济互助;一是精神互助。尽管陈志武反对父母把子女当成养老避险的工具,但也不得不承认,在没有市场提供的各类保险、借贷、股票、投资基金、养老基金等金融品种的前提下,“养儿防老”是规避未来物质风险和精神风险的具体手段。他建议父母通过金融产品实现自己一辈子经济自立,不要把期望和压力都寄托在子女身上。但问题是,中国的家庭,特别是农村家庭,有多少父母有余钱进行金融产品的配置?即使有些余钱,按照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也基本上配置给了子女甚至孙儿辈。这是其一。

      其二,从目前农村的养老保障看,不仅覆盖的人群范围窄,水平也还有待提高。新农保的养老保险分五等,最高一等是每月500元,最低一等是每月100元,由政府负责的基础养老则为每月55元。这一水平即使加上医疗保险和社会救助,也远不能解决目前农村人口在社会保障上所面临的一系列实际问题。另一方面,我国农村的老龄人口比例已经超过城镇,因此,要现实地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就必须发挥家庭的作用——“养儿防老”。事实上,根据调查,多数农村地区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照顾,主要由其家庭成员担负,绝大部分农民仍然游离于正式养老保障制度之外。

      这是从家庭的微观角度说的。从宏观上来看,正如学者高辉清在 《为“养儿防老”一辩》的文章中所言,由社会来养老是以存量的积蓄来为未来埋单,只有在国家变得富裕的时候才有可能成为彻底的解决之道。而养儿防老,则是以未来增量的扩张,来支付当时养老的费用。他认为,尽管中国经济保持迅猛发展的势头,但是在未来20~30年后的老龄化高峰之时,中国尚不太可能已经积累出足够的财富,因此养儿防老至少应该成为重要的一个支点而不能偏废。也就是说,一个社会的人口结构越年轻化,对社会整体的养老压力就越少,这其实是宏观意义上的“养儿防老”。畅销书《大国空巢》的作者易贤富也持此种看法。他以美国养老方式为例,认为美国包括政府养老金(第一支柱)、雇主养老金(第二支柱)和个人储蓄养老金(第三支柱)在内的多支柱养老金体系,其实不过是“养儿防老”的美国版,这套体系得依赖于年轻的人口结构。所以,美国现在是双管齐下,既改革养老金制度,又鼓励生育以防止生育率下滑。

      截至去年,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5989亿,占全国总人口约12%,今后还将以年均800万人的规模递增。另一方面,中国的人均生活水平有所提高,但在世界上仍处于中下行列,再加上社会保障的低水平,因此,在中国还没有富裕起来前,轻言放弃“养儿防老”是不可取的。当然,为了解决沉重的养老压力,我们在加大社保制度建设的同时,还应该想办法优化人口结构。 

     
    (文/农业供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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