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网站公布了该部分别答复全国人大代表郑杰、于家傲等人关于国有农场的相关建议。
农业农村部在答复中均表示,国有农场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为承担国家使命而建立的,涉及农、林、牧、渔等不同行业。由于长期以来没有专门的法律对国有农场进行调整和规范,不仅影响到国有农场正常运行,也严重制约了国有农场在国家战略全局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以农垦为例,存在一些地方政府擅自解散、下放、撤销国有农场,擅自收回或改变国有农用地用途;部分农业从业人员将国有农用地简单等同于集体土地,在国有农用地承包租赁方式、收费等方面与农场产生矛盾纠纷等问题。
农业农村部称,虽然农业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明确有关规定适用于国有农场实行承包经营的职工,但总体上看,现行法律难以对国有农场的权利义务及运行保障等作出全面调整规范。
关于下一步工作,农业农村部称将深入研究上述建议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国有农场改革发展实践经验的总结提炼,不断改进提升相关工作,认真做好立法研究论证,积极争取形成更多共识,为巩固国有农场市场主体地位、发挥农垦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维护垦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公开资料显示,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郑杰曾提出建议将《国有农场法》列入立法规划并推动立法、保障国有农场在国家战略全局中发挥应有作用。
3月8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郑杰发言指出,“国有农场在国家的农业发展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承担着重要的国家战略资源保障任务。目前我国在农业农村领域旧的法律已陆续完成修订,新的法律也在加快研究制定,比较滞后的就是国有农场系统领域的立法。立法工作的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国有农场的运行,也制约其国家战略作用的更好发挥。建议将国有农场法列入全国人大未来五年的立法规划,加快推动相关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