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记者从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获悉,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乡村振兴支持政策二十条》(下称新政),旨在加快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高水平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总体来看,新政由守住粮食安全底线、深入推进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农业“双强”)行动、全面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加快推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现代化先行、切实加强组织保障五部分组成。
如在守住粮食安全底线方面,新政包括了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提高菜篮子保供能力等3条政策,重点是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60万亩,继续实施常态化补贴政策,落实种粮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加快设施农业、生猪、水产养殖等产业发展。
作为突破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新驱动力,浙江持续重视农业“双强”行动的开展。新政对深入推进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重点着墨,其中包括支持现代种业振兴发展,推进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丘陵山区农机先导区建设,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完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体系等6条政策。
如该省明确,将进一步推进丘陵山区农机先导区建设,开展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重点支持丘陵山区小型智能拖拉机等产品研发制造、推广应用。支持丘陵山地宜机化改造和农艺农机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单个项目最高补助700万元。
在全面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方面,新政包括了推进乡村风貌提升、加快和美乡村建设、深化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等3条政策,重点支持建设100个以上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22条新时代美丽乡村共同富裕示范带、246个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加快农村生活设施改造升级,实施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点亮乡村行动等。
在加快推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现代化先行方面,该省将实施农业高质量发展六个百千工程、水利建设四大千亿工程、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四好农村路”2.0工程等。
此外,浙江推出的新政明确要切实加强组织保障,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完善农民持续增收机制、优化农业用地保障机制、建立金融支农惠农精准对接机制,重点是建立目标、资金、绩效一体化机制,加快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持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落实农业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加快完善政府专项债、贷款、保险等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