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政策进行解读,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我市农村耕地总面积42.9万亩,土地流转面积为17.5万亩,占全市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42%,涉及流出农户3.35万户,占总农户的25.3%。流转形式包括出租(转包)、转让、入股、互换等多种形式,其中,出租(转包)占主导形式,占总流转面积的83%;流转对象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种养大户等,流转于合作社的面积居多,占总流转面积的33%;土地流转期长期多于短期;土地流转向高附加值种植业转移,流转于蔬菜、果品种植业占流转面积的60%。
近年来,我市土地流转以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为目标,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加强全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的管理,通过积极引导,强化措施,规范管理,使我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得到了优化,促进了全市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在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和管理服务工作中,我市依托市、镇两级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村级设立信息员,形成了三级服务网络;镇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咨询服务制度、农村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等得到进一步明确。同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扎实推进。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540个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共确认家庭承包土地面积42.73万亩,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168085份,为农村土地的有序流转打下了扎实基础。
土地流转健康有序进行得益于相关政策的相继出台,《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健全了农村土地流转机制,鼓励土地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促进全市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随着“三权分置”的不断推进,落实土地集体所有权、保护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进一步明确,逐步建立提高规范高效的“三权”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
在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和管理服务工作中,市农业农村局从我市农村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推进模式,实现了村集体、村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进行有机融合。截止目前工商注册合作社1622个,家庭农场387个,通过示范组织的创建,起到良好的带动示范作用,让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成推动土地流转健康有序发展的主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