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联合新疆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出台《关于强化银行和政策性农业担保合作助力新疆乡村振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10条措施强化银行和政策性农业担保公司合作,助力乡村振兴。
针对涉农经营主体融资过程中存在的抵押担保不足的难题,双方联合印发通知,旨在将央行货币政策工具与政策性农担公司资源运用有效结合,不断增强各类涉农经营主体金融承载力,激发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积极性。
《通知》指出,要降低农业信贷综合融资成本,鼓励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使用再贷款资金发放优惠利率农业信贷担保贷款,对金融机构运用支农再贷款(不含扶贫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发放的贷款利率原则上不得高于5.5%。新疆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坚持政策定位,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开展政策性担保业务,按年0.8%的标准执行优惠担保费率,不收取其他评审费等任何费用。
《通知》明确,要优化信贷担保业务流程,银担双方要在合作协议的基础上签署互信协议,积极推进信息共享和系统连接,促进业务深度融合,精简申报资料、优化审查流程、提高审批效率。银担双方要加强数据应用合作,通过大数据技术获取客户、防范风险,开发更多线上担保贷款产品,推进业务办理全流程线上化,不断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新疆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要逐步降低抵质押和反担保要求,持续增强农业经营主体获得感。
《通知》强调,要加大产品创新推广力度,新疆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要积极开展分层、分类的信贷担保服务,积极创新生物资产抵押等担保方式,进一步加大人员力量向基层倾斜的力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适时调整农业信贷担保贷款授信额度,适度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农业信贷担保贷款业务考核指标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