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新修订)以及《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5月14日联合召开全省视频会议,部署抓好农村宅基地管理暨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
宅基地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事关耕地保护和粮食战略安全。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将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相关工作交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
会议部署,各地要结合当前国土“三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全面摸清宅基地规模、布局和利用情况。受诸多因素影响,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较多的历史遗留问题。会议指出,这些问题处置程序复杂、处置难度大,各地要加强调查研究,摸清现状底数,做到“存量心中有数、增量严格管控”,确保工作既有系统性又有前瞻性。
省农业农村厅将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加快明确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审批机制,并做好宅基地审批管理与农房建设、不动产登记等工作的有序衔接。三部门将于近期下发《湖南省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流程图》。在新的机制还未建立的情况下,各地要耐心做好解释和引导,防止未批先建。
省自然资源厅正积极有序推动村庄规划编制,推进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重拳整治违法用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编印《湖南农村住房设计100例》,并开展送图下乡,免费供村民使用,同时还将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培育管理。
在全面加强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各地要积极研究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房的可行办法,总结推广利用闲置宅基地发展乡村旅游、农村民宿、家庭工场、手工作坊等经验典型。盘活利用过程中,要确保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依法取得、权属清晰,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全部用于农业农村。要充分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严防单纯行政推动搞“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