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为促进天津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推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落实,更好地满足“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日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天津银保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了《关于加快天津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是明确主要目标。《实施方案》明确到2022年,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运行规范、基础完备,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阶段、满足农户多元化风险保障需求、构建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稻谷、小麦、玉米三大主粮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收入保险成为天津市农业保险重要险种,农业保险深度(保费/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3%,农业保险密度(保费/农业从业人口)达到800元/人。
二是明确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立足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拓宽农业保险服务领域、落实惠民便民政策措施、鼓励开展“农业保险+”、完善保险费率拟订机制、增强风险防范和分散机制等七个方面政策内容,更好地保护农民利益。
三是明确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确定构建协同推进机制、提升扶持政策整体效能、明晰政府市场权责边界、规范农业保险市场、建立农业保险信息共享、优化保险经办机构布局、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等七条保障措施,同时成立由市财政局等十部门组成的天津市农业保险工作小组,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截至2019年末,天津市农业保险保费规模达到4亿元,其中:中央、市、区三级财政补贴资金达3.1亿元。财政补贴涵盖小麦、水稻、玉米、棉花等十一个种植业保险险种;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等六个养殖业险种;农民房屋、农民家庭财产、农民人身意外伤害三个农村保险。
下一步,天津市四部门共同抓好《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不断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有效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更好地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服务“三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