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等18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方案》,并公布11个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名单,分别是:浙江嘉湖片区、福建福州东部片区、广东广清接合片区、江苏宁锡常接合片区、山东济青局部片区、河南许昌、江西鹰潭、四川成都西部片区、重庆西部片区、陕西西咸接合片区、吉林长吉接合片区。
试验区聚焦11个方面深入探索、先行先试,包括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搭建城中村改造合作平台,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体制机制,健全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
根据《方案》,试验目标是:2022年至2025年,试验区实现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基本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全面形成,城乡普惠的金融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农村产权保护交易制度基本建立,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明显缩小。试验区的引领示范带动效应充分释放,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体制机制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