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五县域全部列入全省14个率先县之中。按照省委“打先锋、站排头”的要求,对标高位,在不断做强主导产业、培育支柱产业、发展新兴产业上狠下功夫,切实加大建设投入和改革创新力度,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取得了长足进展。
在产业发展上,粮食生产结构优化效益提高。3年来,在平均每年玉米面积调减37.7万亩的情况下,年度平均粮食产量达到189.7亿斤,长春系列大米被评为“中国十大大米区域公用品牌”,中国“十大好吃米饭”。现代畜牧业稳中向好。全市规模饲养率达到55%,2018年全市肉、禽蛋、奶类产量同比分别增长3%、3%和2%。养殖业产值达到324.9亿元,增加值达到140.6亿元,比上半年分别增长5%和3.5%。设施园艺业不断壮大。全市棚膜面积达到29.4万亩,全市园艺特产业实现产值230亿元,同比增长4.5%。农产品加工业平稳发展。全市农产品加工业规模以上产值同比增长10%。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异军突起。到2018年全市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5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0个,推动了农业创新发展、转型发展、融合发展。
在生产方面,解决了基础建设之“困”。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推进,截至2018年底,高标准农田占比达到39.7%;全程机械化快速发展,农作物耕种收综合农机化水平达到88.5%;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积极推广绿色防控技术,降低了农药化肥施用量。秸秆饲料利用量达到230万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0.5%,气象防雹增雨实现全覆盖。
在经营上,解决了发展活力之“惑”。规模化经营实现新发展。到2018年,全市各类新型经营主体达到20561家,比2015年增加4873家,土地流转面积837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44.6%,同比增加6.1%,比2015年提高16.1个百分点。在全市各乡镇建成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年指导签订合同近30万份。在全市总结并完善推广了土地托管经营、合作社统一经营、种植大户经营、龙头企业直接经营、专业合作社园区经营、“龙头企业+合作社”经营、合作社统种分管经营等7种规模经营模式。在全市规模经营中土地托管经营占70%以上。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破解资金不足的难题,着力解决好土地流转纠纷。
在服务方面,解决了发展动力之“需”。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取得较好成效。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方面,全市做到了四个转变,转变招生方式、转变教学内容、转变学习方式、转变工作方式。3年来,全市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9297人。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创建全国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市迈出新步伐。积极组织开展“农业质量年”活动,紧紧抓住“创市”这个有效载体,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向提质导向转变。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制定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园区创建标准,实施农业品牌化战略,全市“三品一标”认证总数达到486个,评选长春名牌农产品123个。农业农村新技术新模式得到大力推广。在全市主推7项新技术、10项新模式。
在改革方面,解决了农业发展之“难”。农村改革创新不断深化,政策支持力度、财政支持力度和金融支持力度不断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