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河北省2019年度耕地季节性休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提出,2019年度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安排河北省季节性休耕制度试点要求,河北省把季节性休耕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相结合,计划在6个市和雄安新区安排季节性休耕面积200万亩,预计减少农业灌溉用水3亿立方米。
季节性休耕制度试点突出生态优先、综合治理,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影响农民收入为前提。河北省的试点区域在地下水超采区的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和雄安新区的共47个县(市、区)组织实施。
为便于跟踪监测季节性休耕对压减地下水开采、耕地休养生息和生态环境保护等作用,原则上试点区域保持相对稳定,承担试点任务的农户和地块要相对稳定。
方案提出,通过季节性休耕制度试点,研究集成推广一批不同区域生产生态兼顾的耕作制度,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用地养地相结合的技术模式。重点示范自然休耕和生态休耕2种方式,探索和试验研究冬休夏秋种等技术模式,发挥季节性休耕效益,加快构建具有河北省特色的耕地季节性休耕制度,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资源永续利用。
为支持农民开展季节性休耕,对承担季节性休耕任务农户的原有种植作物收益给予必要补助,季节性休耕试点每亩补助500元,按照先实施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程序进行,验收合格后,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兑现到实施季节性休耕的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