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湖南省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现场会上获悉,湖南省将实施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计划到2021年实现洞庭湖地区、“四水”(湘江、资江、沅江、澧水)沿岸乡镇及重点镇全覆盖,到2022年实现所有建制镇全覆盖。
会议提出,湖南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一镇一策”,根据污水排放情况和环境容量来制定规划、确定标准,鼓励分布式、一体化的处理方式。2019年,湖南各地要出台乡镇开征污水处理费的政策,财政补贴要重点突出污水处理设施和运营补贴。
针对融资难的问题,会议提出坚持以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可以将县域范围内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打包”,也可整合供水和污水处理,还可将存量设施和增量设施打捆运作。
据了解,过去5年,湖南省共建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309座,但目前覆盖率仍不足20%,存在较大短板。有些地方还对基础设施的运营管理重视不够,出现“建得起、转不动”的现象,乡镇污水处理厂建成后运行不稳定的问题比较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