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阳光信贷工程建设,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一是推广“普惠金融授信”阳光信贷工程。在优化流程、巩固成果的基础上转化模式、加快升级,上线移动审批运管平台,实现“普惠金融授信”无纸化、网上移动审批。利用小微团队的交叉检验技术,通过实施精准式走访和营销,把“普惠金融授信”工作做实、做深、做细。截至4月末,该行“普惠金融授信”农户11.83万户,授信金额57.22亿元,贷款户数3600户,贷款金额2.18亿元。二是加大信贷投入,确保涉农、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贷款平均增速。围绕农业现代化需求,支持提高农业产业化、科技化、市场化水平,支持订单农业、优质农业、高效农业、生态农业,培育种养大户、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发展。三是以城区和中心镇为重点,支持工业园区建设,城镇发展商贸流通、餐饮等生活性服务业,提高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吸纳能力。
创新信贷品种,助推实体经济发展。一是推出“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贷款”。通过不断创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积极支持家庭农场、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先后推出了两权抵押贷款“兴农贷”“农村土地承包致富贷”。二是推出“妇女创业贷款”。联合县妇联、县财政及时推出了由财政贴息的“妇女创业贷款”,不仅激发了农村妇女的创业激情,更营造出“和谐乡村”的发展氛围。
实施精准扶贫措施,推进贫困户脱贫致富。一是实施集中申贷、集中授信、集中办理、现场办公,做到优先调查、优先审批、优先放款,确保农户在最短的时间获得贷款。同时对扶贫小额贷款单列信贷计划,确保每一户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都能得到扶贫小额贷款的资金支持。二是推出“一简(简化评级授信)、二免(免抵押、担保人简化到1人)、三优惠(贷款期限、贷款利率、扶贫贴息优惠)”的工作机制,有效解决了贫困村、贫困户担保难、融资难问题,激发贫困户自主发展、自主脱贫的内动力。
强化机制建设,为乡村振兴注入金融能量。一是成立信贷专营支行。先后成立车贷专营支行、住房信贷中心、小微专营支行,形成三驾马车并驾齐驱的发展格局,通过加强人员配置、加大资源投入等措施,深度发掘零售业务市场。二是成立公司业务部实行公司类贷款总行直营机制。对全辖公司类贷款全面上收,由公司业务部集中管理。三是成立授信管理部。充分发挥决策链短、机制灵活的优势,在优化流程、巩固成果的基础上转化模式,实现“普惠金融授信”网上移动审批。同时,将6万元以下的审批权限直接下放到支行,由支行自主审批,提高办贷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