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通过“先建后补”模式鼓励和引导用水合作社、土地流转大户及农业龙头企业等社会资本投资参与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2016年至2017年,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11.54万亩,概算总投资3.83亿元,其中社会资本投资2.97亿元,占总投资的77.4%。
建立初始水权分配机制。按照“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用水有保障、用水不浪费”的原则,建立用水总量控制下的初始水权分配和用水定额管理制度。农业初始水权以水权证方式确权到户,制定了水权交易管理办法,建立了水权交易中心,促进水资源效益最大化合理利用。
建立科学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按确保工程良性运转、引入的社会资本有合理收益、群众有承担水费能力的原则科学合理测算水价,推行终端水价制度。高效节水项目区终端水价为0.5元至1.5元每立方米,达到了全成本水价或微利水平。2017年灌溉区水费计收达100%,全年灌区实现水费收入1340万元。
建立节水激励机制。制定了节水奖励及精准补贴办法和超定额加价制度,设立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专项基金,对用水户水权证内已经购买但未使用完的定额内水量,由灌区管理单位、田间工程管理单位“以加价回购代奖励”的方式按节水比例进行回购。超出定额内用水的,按比例加价收取超定额水费。
建立群众全程参与机制。在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项目区受益村组、用水合作社、用水户协会、供用水管理公司推选出用水户代表全程参与工程项目前期规划设计立项、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充分发挥群众对工程建设及管理的监督作用。
同时,建立工程运行管护机制,登记注册成立用水合作社、用水户协会及供用水管理公司19个,规范参与供用水管理。建立节水减排合同管理机制,把各项机制运行管理转化为合同管理方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