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持续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放政策和资金“红包”,鼓励农民和创业者积极投身休闲农业产业。经过几年发展,我市一批走在前列的休闲农业项目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从2015年起,我市开展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的评选,截至目前,已有32个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
今年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的推荐评选工作目前已全面展开,需要注意的是,此前已被评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的休闲农业项目,不得再参加市级评选。同时,如果有位于汀溪水库、坂头水库、古宅水库及莲花水库等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保护区等区域内的项目,也不得申报。
按照《厦门市休闲农业示范点认定管理办法》规定,获评市级示范点的休闲农业项目,将获得10万元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