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受灾情况逐步扩大态势,自治区农业厅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行动领导小组决定,自7月5日12时起,提升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IV级应急响应为三级应急响应。在原来已成立4个工作组赴桂林、柳州、河池、梧州指导的基础上,自治区农业厅增派2个工作组,分赴贵港、玉林、百色开展灾后恢复生产指导。
同时,农业厅结合灾情研究印发了粮油作物、蔬菜、水果、桑蚕、食用菌、灾后农作物主要病虫发生趋势预报及防治、主要农作物土肥水管理指导意见等8个农业灾后恢复生产指导意见。水稻、玉米、桑蚕、蔬菜、柑橘、葡萄、西甜瓜等国家产业技术体系广西创新团队专家深入灾区一线,开展救灾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