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联合声明》的签署是《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苏州纲要》《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里加纲要》等纲领性文件在农业领域合作的延伸和阶段性成果,也是《2016中国—中东欧国家“16+1”农业部长会议昆明共同宣言》本着“共议、共建、共享、共赢”原则共同筹建“16+1”农业合作示范区指导意见的具体落实,标志着首个“16+1”农业合作示范区、也是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欧盟国家首个农业合作示范区筹建工作正式在保启动。
“16+1”农业合作示范区正式启动是继“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农业合作促进联合会”之后,又一个农业领域实体化运作的多边区域合作平台,将与“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农业部长会议暨经贸合作论坛”一起形成“三驾马车”,共同推动“16+1”农业多边合作的局面,进一步推动中国与中东欧16国农业务实合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