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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出实招补短板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身强体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19    资讯整理:爱农网    
    导读

    党的十八大提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党的十八大提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现代农业推进工作,针对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兼并化大量出现、农业生产经营粗放的情况,采取扶持、扶助政策,加大奖励力度,大力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提升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能力。
     
      目前,全市农民合作社发展到13989家,其中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351家;家庭农场发展到4233家,其中市级以上示范农场169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组织)发展到513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甲级队12家、省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9家;全市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产值707.5亿元,增速13.9%,产值和增速分别位居全省第7位和第1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成为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支撑。
     
      今年2月,在谯城区龙扬镇冯随村麦田,农民利用植保无人机向小麦喷洒化学除草剂。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农村改革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暂行办法》等文件,从政策上鼓励支持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对被评为国家级、省级示范合作社的,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的奖补。对在2014年间我市范围内从事标准化黄牛养殖、中药材标准化种植或优质水果标准化种植的合作社,只要土地流转面积300亩以上,且流转合同规范、期限3年以上,每亩给予400元的补助。2017年,市本级将再投入1.17亿元,支持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标准化农机库棚300个,规模养殖生态循环示范场16个,新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食烘干设备72套、蔬菜水果冷藏库65座。
     
      多方破解融资难题
     
      为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题,我市出台《亳州市深化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把合作社作为金融产品创新的重要政策目标,加大金融支持力度。2016年市农委与徽商银行组织银企对接,32家合作社与徽商银行达成意向贷款5320万元,其中谯城区实际发放无抵押贷款1780万元。创新融资模式,积极推行“532”无担保抵押保障保险贷款模式,2016年全市共贷款出单251笔,贷款金额1.25亿元。此外,涡阳县还积极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2016年以来累计发放贷款5732笔,总额2.53亿元。
     
      发展领域不断拓展
     
      目前,我市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已广泛覆盖种植、养殖、加工和流通等各个领域,粮食、蔬菜、药材等主导产业所占比重较高,其中粮食合作社占合作社总数的54%。同时,农民合作社还直接在土地流转、农机作业、农资经营、土地托管、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休闲农业等成为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诸多环节生根开花,覆盖领域不断扩大。此外,服务区域也在不断拓展,基础较好的合作社由最初局限于对本村、本乡服务开始向跨乡镇、跨县域乃至跨省域发展,谯城区有十余家中药材合作社长年面向全国发展中药材合作种植服务。
     
      组织类型趋于多样
     
      从产业类型看,全市农民合作社中,生产型合作社占65%,服务型合作社占25%,产加销一体型合作社占10%。其中农机服务合作社发展迅速,由2010年的136家发展到729家,仅蒙城县2016年午、秋两季通过农机专业合作社实施的农机作业托管面积就达189.9万亩。从成员构成看,过去和合作社主要由农户组成,目前合作社开始广泛吸纳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作为成员。从组织形态看,有些合作社为提高市场竞争力,成立了合作社联合社,开展横向联合,目前,全市合作社联合社发展到28家。
     
      带动能力不断增强
     
      近年来,我市持续实施“百家龙头企业提升工程”,大力加强合作社、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积极创建“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实现利益共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力不断增强。全市市级以上龙头企业513家,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62家,通过质量认证的合作社212家,拥有注册商标的合作社315家,开设网店的合作社306家。
     
      提升农业组织化水平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蓬勃发展,促进了组织形式的创新升级。全市涌现出一批以家庭农场为单元、合作社为纽带、龙头企业引领的现代农业化联合体,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了资源整合,多方共赢,谯城区中谯粮食产业化联合体,与龙头企业五得利面粉集团签订专用小麦生产协议,联合体吸纳20家农民合作社、21家家庭农场、16家种粮大户,流转经营面积达4.2万亩。联合体实行农资统一采购,技术统防统治,产量和效益明显提升,2016年,在小麦普遍减产、销售困难的情况下,联合体内的田慎森合作社由于品种优良、防治及时,其自身流转的1000亩地和社员经营的6300亩地,平均产量达1065斤。
     
      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近年来,依托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已经成为推动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主体。谯城区十河镇天意蔬菜合作社带动当地300多户发展蔬菜产业,拥有生产基地3000亩,辐射带动周边近万亩土地,成为国家级万亩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谯城区年丰蔬菜合作社流转土地900亩从事设施蔬菜种植及育苗,年育优质种苗1000万株,年产优质蔬菜1000多万斤。
     
      不断增加农民收入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统一购销,降低了生产成本和交易费用,提高了产品竞争力和附加值,增强了社员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从而为家庭经营收入的增长建立了一种长效机制,加入农民合作社的农户比未加入的农户增收30%以上。涡阳县在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下,37个贫困村建立了专用品牌粮食生产基地19.9万亩,通过向贫困户提供良种、肥料、植保服务,累计增收2985万元。
     
    (文/爱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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