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政府部门获悉,江西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全省创建200-300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培育壮大农业产业集群
江西省提出,大力推进“四区四型”为一体的发展模式(四区:生态种养区、精深加工区、商贸物流区和综合服务区,四型:绿色生态农业、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做强核心区、提升示范区、扩大辐射区,把园区打造成为要素集中、产业集聚、经营集约的现代农业综合体。
以园区主导产业为重点,着力打造生产、加工、收储、物流、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农业全产业链。以省级以上园区为平台,培育壮大农业产业集群。大力推广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利用模式,培育构建生态循环农业。大力实施“互联网+园区”行动,加快园区电子商务平台及配套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现代农业流通体系。积极拓展农业功能,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
实施生态农业“十大行动”
江西省提出,突出绿色生态,唱响农业品牌。实施绿色生态农业“十大行动”(绿色生态产业标准化建设、“三品一标”农产品推进、绿色生态品牌建设、化肥零增长、农药零增长、养殖污染防治、农田残膜污染治理、耕地重金属污染修复、秸秆综合利用、农业资源保护行动),打造全国知名的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
加快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标准化圈舍以及标准鱼池建设,推行标准化生产和“三品一标”认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做大做响绿色生态农产品品牌。到2020年,主要农产品“三品”认证率达到80%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
打造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江西省提出,加快培育园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园区优先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打造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加大技术、资金等支持力度,扶持发展一批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组建创办一批农民合作社。加强教育培训和规范管理,培育一批农村经纪人。
我省提出,对园区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依法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园区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园区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的,依核定扣除办法按生产销售产品的适用税率计算进项税额;其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园区内种植业、养殖业及相应的农业生产设施及附属设施等用水、用电价格,执行省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农业用水、用电优惠价格标准。工商、质检、卫生、国土、税务、金融、邮政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向园区延伸服务网点,涉及行政收费的一律按最低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