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推进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主线,紧紧围绕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以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为重要着力点,集中力量建设高标准农田,打造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积极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农业生态综合治理,进一步创新机制,完善政策,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全面提升农业综合开发水平和效益。
一、集中力量建设高标准农田。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1年—2020年)》,优化区域布局,突出建设重点,在全国建成2800万亩以上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继续以粮食主产区和产粮大县为重点,资金和项目适当向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重和完成较好的地区倾斜,鼓励地方集中打造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区)。允许有条件的地区将晒场、烘干、机具库棚、有机肥积造等配套设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进一步提高建设质量。推进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为高标准农田提供骨干水源保障。支持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积极探索与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合作,引导金融机构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信贷支持,大力推进创新投融资模式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试点,优选建设一批示范项目,以点扩面,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运作模式。积极研究探索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期评估和上图入库,实现精准化管理。扎实推进世界银行贷款可持续发展农业项目和亚行项目建设,做好国际农发基金和亚行长江绿色生态廊道项目前期工作。
二、完善政策打造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密围绕市场需求,突出产业扶持重点,优化产业发展布局,打造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动农业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和流通服务业转型升级,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大力扶持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明显、市场发展前景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农业产业,调整优化产品产业结构,重点在补齐产业链短板、提升农产品质量和效益上下功夫,带动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积极探索完善财政贴息、补助、股权投入等多元化扶持方式,推动农业产加销紧密衔接和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三、改革创新赋予农业综合开发新动能。加大“松绑、瘦身、创新”力度,坚持稳中有进、稳中有新,扎实推进已出台试点的实施工作,谋划推进新的创新试点。总结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经验,完善政策设计,破解瓶颈障碍,扩大试点范围。完善现代农业园区扶持政策,加大园区建设推进力度,支持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发展,放大农业综合开发在地方“三农”工作中的影响力。配合中科院做好呼伦贝尔草牧业科技示范项目启动工作。推动土地治理和产业化发展两类项目有机结合,构建覆盖全产业链条的一体化、集成式扶持建设格局,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强化与相关涉农政策和资金的统筹整合,把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等各领域的支持措施有机衔接,探索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为平台,统筹推进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业生态领域建设,力争建设一片、成效一片。探索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新型田园综合体试点,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农业农村全面发展。
四、多措并举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扶持力度,放宽扶持范围,简化申报程序,探索采取边建边补、先建后补等扶持方式,建立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使用和管护一体化的新机制,构建“新型经营主体+连片土地治理+适度规模经营”的综合治理模式。完善财政补助政策,加大财政贴息力度,制定分类扶持政策,培育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加大对农业规模化服务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支持省级农发机构采取股权投入方式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和规范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实行“先建后补”。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探索以县为单位采取打捆贴息方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积极探索担保补贴等方式,支持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贷款贵等问题。鼓励项目扶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合同订单、股份合作、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方式,与农户建立以产业链为纽带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分享更多产业发展和产业融合收益。
五、服务大局助力脱贫攻坚战略实施。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在明确一定比例资金用于贫困村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倾斜支持力度。大力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脱贫攻坚,认真落实各项政策要求,充分发挥农发项目在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方面的优势和特色。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精准扶贫有机结合,改善贫困地区生产条件,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产业扶贫夯实基础。大力支持贫困地区立足资源条件发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扶持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基地,支持发展一批带动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农民合作组织,立项扶持一批因地制宜实施精准扶贫的富民增收项目,“输血”与“造血”相结合,激发贫困地区发展活力和内在动力,加快脱贫攻坚步伐。
六、因地制宜推进农业生态综合治理。加强开发县管理,根据资源禀赋和发展定位,进一步优化开发布局。将生态综合治理资金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差、生态比较脆弱的区域倾斜,适当兼顾有一定生态平衡和环境再生能力的区域。重点在生态脆弱地区或丘陵山区,因地制宜开展小流域治理和草原(场)建设,支持改良南方草地发展畜牧业,推进石漠化、土地沙化和水土流失地区治理。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大对绿色有机农产品的支持力度,在项目区推广节肥、节药、节水和清洁生产技术,发展绿色循环农业。积极推进实施东北黑土区侵蚀沟治理和黄土高原塬面保护、木本油料和储备林示范项目,大力加强以畜禽废弃物处理为主要内容的区域生态循环农业建设,促进农业生态发展。把农业节水作为方向性、战略性大事,因地制宜推广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和产品,大力推广喷灌、滴灌、水肥一体化等节水灌溉技术,综合运用农艺节水、工程节水、管理节水等措施,依托科技支撑,提高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水资源利用率。大力推广土壤改良、配方施肥、优良品种应用、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努力把项目区建成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
七、强化管理提升农业综合开发水平。以贯彻落实第84号部令为核心,加快构建“精简统一、分级管理、放管结合、务实高效”的制度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研究修订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土地治理项目实施细则、产业化发展项目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等资金项目管理制度。突出关键环节,加强资金和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管。加强对地方评审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大省级评审质量检查力度,探索专家委派制度,实行评审程序、评审报告、评审结论的标准化管理。大力推进预算公开,规范项目法人制和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制,落实国家有关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资金和项目公示等规定。完善农业综合开发监管机制,推进专员办全面嵌入农发监管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由专员办负责实施的农发资金项目重点监控。对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和武陵山民族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政策创新实验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加强苗头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监测分析,研究提出对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强管理。扎实推进项目绩效评价,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提升评价质量,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加强项目建后管护,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做好年度资金决算和统计工作,科学准确反映开发成效。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扩大试点范围,制定管理办法,完善功能设计,加强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运维管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强化奖优罚劣的激励约束机制,做好省级管理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中央财政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八、奋发有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巩固“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成果,办好“农发课堂”等学习平台,加强政策、业务和岗位培训,不断提升农发干部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和主体责任,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内控管理,有效防范资金项目管理风险。组织开展重点课题研究,加强与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合作。突出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一线破解难题,注重成果运用。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组织做好信息报送、《简报》和《情况反映》编报、电子政务信息发布等工作,广泛运用报刊、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中央地方联动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和外部环境。做好《中国农业综合开发》杂志编发工作,讲好农发故事,传播农发声音。加大干部推荐交流和青年干部培养力度,增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荣誉感和自豪感,激发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推动农业综合开发迈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