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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金融如何成为农业农村发展“新引擎”:让亿万农民有地、有权、有钱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16    资讯整理:爱农网    
    导读

    近日,福建省晋江农商银行与晋江市磁灶镇东山村委会举行授信签约,对东山村农房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村民进行批量授信,总授信金额1亿元。

        新华社北京2月15日电题:让亿万农民有地、有权、有钱——农村金融如何成为农业农村发展“新引擎”
     
      近日,福建省晋江农商银行与晋江市磁灶镇东山村委会举行授信签约,对东山村农房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村民进行批量授信,总授信金额1亿元。
     
      福建省晋江市是全国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之一。实施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将进一步盘活农民可用资产,激活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动力。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深入推进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加快农村各类资源资产权属认定,推动部门确权信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共享。让农民手里的土地,变成可抵押的财产权,让天量农村不动产,换来农村发展的“金融血液”。作为农村发展引擎,农村金融备受关注。
     
      着力补短板: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的呼唤
     
      对黑龙江省种植大户祁跃清来说,2016年是难忘的一年。这一年,他种植了62.5公顷红小豆,但夏季多年不遇的旱灾让产量减少不少,好在他投入的“双保险”挽回了一部分损失。
     
      “ 双保险 就是在原有保成本的基础上再保价格,保费比传统的保成本费用高一些。当时很是犹豫,后来觉得杂粮杂豆风险大,才投了保。”祁跃清一脸庆幸,“事后看还是合适的,保险公司一共赔付了3万多元,扣除保费,每公顷还能多收入100多元。”
     
      随着玉米收储制度改革的推进,小麦、水稻向市场化迈步也是大势所趋。在市场化进程提速的同时,未来农产品除天气、虫害等因素外,还将面临更多市场风险。相比价格保险,收入保险能同时保障产量和价格两种风险,保障能力更强,适应性更广。而农产品期货、期权市场的发展,在价格发现的功能之外,也将为涉农主体提供套期保值、规避风险的工具。
     
      长期以来,农业的“看天吃饭”特性和“小而散”的生产组织方式,使农村金融服务成本高、风险高、效益低,农村金融服务成为我国金融体系中的薄弱环节之一,也是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制度性“短板”。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对于加快农村金融创新较之以往着墨更多,不仅以近千字的篇幅单独章节进行阐述,对各类金融主体的创新作出具体部署,还提出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等。
     
      中国农业大学金融系教授何广文说,中央一号文件在此时高度重视农村金融建设恰逢其时,文件对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部署与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实际也非常契合,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何广文说,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对农村金融的需求更加旺盛,发挥农村金融“新引擎”作用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
     
      向主体要层次:推动金融主体分层发展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支持金融机构增加县域网点,适当下放县域分支机构业务审批权限。
     
      “在此之前,金融机构下沉业务中心,重新设立分支机构,但是分支网点权限受到限制,很多贷款都要层层上报审批。下放审批权,是很大的亮点,将直接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张承惠说。
     
      一号文件还对农村主要金融主体发展提出具体要求:
     
      ——支持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立足县域,加大服务“三农”力度,健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农业发展银行风险补偿机制和资本金补充制度,加大对粮食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的信贷支持力度。深化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对达标县域机构执行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
     
      ——建立健全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进省级信贷担保机构向市县延伸。深入推进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开展大型农机具、农业生产设施抵押贷款业务。
     
      ——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开发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地方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探索建立农产品收入保险制度。深入推进农产品期货、期权市场建设,积极引导涉农企业利用期货、期权管理市场风险,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
     
      张承惠认为,小农分散经营、规模化经营等不同的农业生产组织方式将长期共存,不同组织方式由不同金融方式服务效率更高。对不同的金融机构进行具体部署,有利于推动其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满足农村多层次的金融需求。
     
      向改革要动力:推动农村金融创新发展
     
      一号文件注重创新方式推动农村金融的发展,提出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鼓励地方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央农办主任、中央财办副主任唐仁健说,在确保农业农村投入适度增加的基础上,在对存量资金进行整合的同时,还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推动农村金融的发展。在打击农村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的同时,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小额存贷款、支付结算和保险等金融服务。
     
      改革是时代的主题,改革是创新的动力之源。2017年,是中央划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改革和征地改革收官之年。
     
      “发展农村金融所面临的最为核心的问题就是抵质押物不足。从中央一号文件方向来看,在三权分置、 两权 抵押的改革之下,有了撬动更多金融资本进入 三农 领域发展的可能性,可以说,这是未来撬动农村金融发展最重要的基本点。”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说。
     
      “据估算,目前我国农村可流转的土地价值约100万亿元,在国家扶贫攻坚的大战略背景下,用金融撬动部分土地资源做抵押贷款,既利于扶贫攻坚,也能为金融机构拓展巨大市场。”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
     
      缺乏抵押物、信息不对称是农民融资难、融资贵的重要原因。加快推进承包土地“三权分置”、“三块地”及“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开展大型农机具、农业生产设施抵押贷款业务将通过盘活农村沉睡资源,提高农村自有资源要素利用效率,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提供必备的物质条件。
     
    (文/爱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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