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 [切换]
  • 二维码
    爱农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资讯 » 三农热文 » 正文

    农业部:鼓励对违规制售转基因种子行为进行举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18    资讯整理:爱农网    
    导读

    法制网北京1月17日讯,记者今天从农业部获悉,今后,针对对违法制种、繁种、销售转基因种子(种苗)的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法制网北京1月17日讯,记者今天从农业部获悉,今后,针对对违法制种、繁种、销售转基因种子(种苗)的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农业部要求,对以转基因品种冒充非转基因品种申请试验审定的,严格按《种子法》及相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对违法开展田间试验(中间试验、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的研发者,农业部将责令停止试验,停止安全评价申请资格,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停止科研项目,停止品种审定资格,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对违规进口转基因生物,安全管控措施落实不力的进口企业和加工企业,依法责令停止进口,停止加工资格,给予行政处罚。
     
      农业部提出,督导研究试验单位、种子企业、进口企业、加工企业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认识、建立制度、落实监管措施。督促种子生产经营者和进口加工企业依法持证经营,健全管理档案,规范标识管理。进一步落实好绩效考核、约谈问责、督导检查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落实好转基因监管信息报送制度,案件查处信息实行月报,没有案件的零报告。
     
      此外,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对已结案的违规违法案件,各省要及时在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布查处结果,并及时将详细案情和查处情况报告农业部。鼓励社会各界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于举报的线索,一查到底,主动接受监督。
     
    (文/爱农网)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由中国爱农网整理发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爱农网-https://www.inong.net/news/show-16347.html 。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信息仅供参考。
    • 
    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或者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邮箱:fuwu@inong.net。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361990391| 邮箱:admin@inong.net fuwu@inong.net
    爱农网 Inong.Net版权所有 | Copyright © 2012-2024 Inong.Ne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站部分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该企业负责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爱农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站交流QQ群:222967024 [想在这里出现:请联系QQ:361990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