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今年起当地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都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公安机关在新签发的《居民户口簿》中,“户别”栏不再填写“农业家庭户”或“非农业家庭户”,统一登记为“家庭户”或“集体户”。另据了解,为避免实施户口登记“一元化”对群众办理个人事务增加负担,天津公安机关不再对公民个人出具“农业”或“非农业”户籍证明。
记者武自然从天津市公安局获悉:天津市自1月1日起,已经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打破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还原户籍制度人口登记管理的本来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