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在自愿申报,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上报,市农业局复审、网上公示的基础上,认定了10个单位为2016年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分别是:白马山有机茶生态休闲旅游基地(宁德市白马山茶叶有限公司)、银河阳光休闲观光示范园(福建银河阳光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德云休闲农业示范园(福建省德云农业有限公司)、云峰生态农业观光园(屏南县棠口乡云峰生态农业观光园农民专业合作社)、高盛休闲农业观光园(周宁县高盛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农硒锌农业基地(寿宁县正农硒锌农业专业合作社)、福安市桃源山庄、福安市兔女郎山庄(福建省正堃富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苏景农家庄(福鼎市苏景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丰岳生态农业观光园(福鼎市丰岳种养专业合作社)。
据了解,休闲农业示范点是指从事休闲农业经营活动,具有观光、休闲、体验、学习等功能,能够提供相应休闲服务设施的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独立经营实体,包括休闲农庄、农业园区、民俗村、农家乐、家庭农场、农业基地等。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参评单位必须符合示范带动作用强、经营管理规范、服务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健全、发展成长性好等五个条件。其中包括上岗人员培训率达80%,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上,近三年内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职工工资和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现象,近三年营业收入年均100万元以上,年接待人数1万人次以上等要求。
当前,休闲农业已成为一种新型产业形态和消费业态,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农业局表示,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是促进休闲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希望获得认定的示范点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发展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县(市、区)要加强对示范点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加大扶持和宣传推介,促进休闲农业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