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指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要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作物合理用水需求,总体不增加农民用水费用,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不断提升基层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能力,充分发挥末级渠系管护主体作用,补齐农田水利运行管理的短板;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全面提升农业用水精细化水平,促进农田水利设施长期良性运行。全省实施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县、严重缺水地区、地下水超采地区加快推进改革,力争到2020年率先实现改革目标。
《方案》要求所有新建、改扩建的农业灌溉用水项目,必须同步建设供水计量设施。大中型灌区要在2022年底前全部实现斗口及以下计量供水,小型灌区要在2025年前科学合理实现单元计量。井灌区要逐步计量到井、到户,2025年基本实现“一井一表”。地下水超采地区要在2020年底前配套完善供水计量设施。在稳定粮食产量和产能的基础上,因地制宜调整优化种植结构,选育推广需水少的耐旱节水作物,水资源短缺地区,要适度调减高耗水作物面积。积极支持节水技术集成应用,大力推广管灌、喷灌、微灌等节水技术,集成发展水肥一体化、水肥药一体化技术,积极推广农机农艺相结合的深松整地、覆盖保墒等措施,提升天然降水利用效率。
《方案》要求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对农业生产定额内用水实行精准补贴。补贴范围包括小麦、水稻、玉米、薯类等粮食作物的定额内用水量。根据各项措施形成的实际节水量,对积极推广节水技术、采取节水措施、调整优化种植结构节水的规模经营主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种粮农户给予奖励。同时,多渠道筹集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