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农村资产权属,积极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目前,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率均在90%以上,并建立了城乡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宿州市埇桥区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率先进行,通过颁发《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使土地经营权成为用益物权和财产权。
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制定了《“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将集体收益通过折股量化的方式落实到每个农民头上。稳步推进80个村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已基本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促进农村产权交易。合肥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市县乡三级联动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新体系,构建了城乡一体化的资源要素市场管理新体制和工作新机制。
强化农村资产的变现、抵押功能。对自愿将宅基地退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县政府按每亩不低于5万元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