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轫之地——安徽凤阳小岗村,新一轮的土地流转正在进行。
村民严金昌在土地流转合同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这一签,他的十几亩承包地全都交给大户来经营。同样是“签字画押”,时间倒退38年,为了能“包产到户”,老严和17位乡亲在土地承包责任书上按了红手印。
从冒死“托孤”承包集体土地,到心甘情愿把自己的承包地转给大户经营,在一取一予之间,老严见证了中国农村改革的两次历史性跨越。改革开放之初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把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开,是农村改革的重大创新。如今,把承包经营权又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形成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归农户,经营权归土地经营权人,经营权可流转的“三权分置”新格局,这是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创新。从“两权分离”到“三权分置”,中央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推进环环相扣、循序渐进,走出了一条与时俱进的改革之路。
农民离土离乡,自己名下的承包地可挪不了窝儿,怎么办呢?在民间,将承包权与经营权分开的尝试以土地流转的形式悄然兴起。这份看起来并不正规的合同,出自黑龙江克山县两个农民之手,时间是1995年。一个想多种地,一个想出去打工,于是,他们签下了当地第一份土地流转合同。
各取所需、一拍即合,大规模土地流转渐成气候。一方面是满足农民进城的意愿,另一方面是为了顺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土地流转体现在了顶层设计中。
但是,随着土地流转规模不断扩大,新的矛盾出现了。
边界不清,权属不明,农民心里不踏实。2013年,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全面启动。
确权颁证,给农民的承包权加上了保护网,但土地经营者的权益谁来管呢?安徽当涂县种粮大户黄乃泰就多次遭遇合同期内农民要收回土地的闹心事。
肩挑扁担要两头沉。2014年9月,中央深改组第五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定下基调,即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前提下的三权分置。今年10月,中央《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中,首次出现了“平等保护经营权”的提法,这让黄乃泰彻底松了一口气。
“三权分置”正在激发起经营主体投身现代农业的积极性。目前全国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兴经营主体数量已经超过270万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