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旺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农业部、中国农业银行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联合开展的农机金融租赁试点项目受益者。通过该试点项目购置的农机,只需首付农机全价的30%,余款由中国农业银行农银金融租赁公司付给农机经销商。合作社分3年把这笔款项还给中国农业银行农银金融租赁公司,3年利息将由农业部的财政项目进行补贴,届时农机的所有权归于合作社。
作为兼具融资、融物功能的农机租赁,使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花小钱办大事”成为可能。中国农业银行农银金融租赁公司总裁陈佩华介绍说,农机租赁不需要别的抵押物,这比银行贷款要省事得多。农机租赁的融资额度远高于目前的银行贷款,能切实解决购机资金压力。农机融资租赁还可以按照个人承受能力选择不同的首付款比例和还款期限,更为灵活,还款压力也相对小一些。
有调查显示,经济发达的江苏省89%的农机专业合社或家庭农场有农机购置贷款需求,需求高于100万元的超过61%。“虽有农机购置补贴,但农民资金缺口仍占大头。由于缺乏抵押物及信用记录,农民贷款困难在短期内也无法解决。这为农机租赁充分发挥作用提供了广阔空间,其市场容量将达到百亿元级的规模。”江苏金融租赁总裁张义勤说。
农业部农机化司司长李伟国认为,解决农民购机难,除了国家直接的支持外,更多的要利用金融租赁、融资租赁等金融手段。近两三年,在新疆、黑龙江等地,农机租赁发展开始出现了一些好的势头,摸索了一些经验。
共赢模式是打开市场的关键
农机租赁业务在欧美发达国家已经有上百年的发展历史,是农场主购置使用农机设备的首选方式,能达到60%~70%。而我国农机租赁起步较晚,尚处于政府推动、试点运行的阶段。
目前,在农机租赁市场上打开局面的公司中,宜信租赁是一个优秀的代表。自2012年成立至今,宜信租赁在山东、黑龙江、河南等30余个省份为近万名农民提供农机租赁服务,并与近百家国内外农机厂商、经销商建立合作关系,涉及农机设备约14大类180种,可满足农业生产耕、种、管、收的全程需求。
“打造‘农民-农机经销商-农机生产企业’共赢模式是打开农机租赁市场的关键。”宜信公司副总裁、宜信普惠融资租赁部总经理毛芳竹说,我们的运营模式可以概括为:“你选我付款,质保厂家管。你租我才买,我买你必租。想要所有权,租金要付完。”
由于租赁农机的农民相当分散,大部分人没有过往信用记录,因此识别、筛选和确定承租人对租赁公司控制风险至关重要。“实际上,我们的直接客户是农机经销商,而不是农民。”毛芳竹说,这是因为农机经销商比金融机构更加贴近农户,可以精准高效地找到目标客户。而且,如果农户违约,租赁公司取回农机后,可与经销商合作,修理翻新后方便进行二次销售。
农机经销商也乐意与宜信租赁合作。“在农机销售中,农民赊销现象比较普遍,这让我们流动资金压力很大。而宜信租赁介入后,会将农民购机款项直接打给我们,既保证了资金的用途,又消除了农机赊销难题。”科左中旗国豪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魏国成说,而且当我们向农机生产企业订货资金紧张时,宜信也会为我们提供融资服务。
最重要的是,只有让农民获利,整个模式才能运转。宜信租赁建立“质量黑名单”,防止农民买到劣质农机。围绕农机作业风险,宜信租赁联合保险公司推出相关农机财产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为农民提供还款保障。对于对还款较好的农户,宜信租赁还会发一个“诚信之家”的证书,在他们购买养殖、种植等生产资料遇到资金短缺时,也能够便捷地为其提供融资服务。
业界呼吁给予财政贴息支持
数据显示,我国租赁公司总数已超过2000家,资产规模接近3万亿元,但开展农机租赁业务的公司屈指可数,资产规模也少之又少。毛芳竹跟记者打趣道:“我们在市场上几乎没有竞争对手,因为真正下力气去做的金融机构不多。”
农机租赁作为一个蓝海,为何却问津乏人?从农民的角度来看,我国农村金融环境相对落后,农民对租赁概念认识模糊,认为融资租赁跟银行贷款的差别不大。相比一般的银行贷款,租赁“融资贵”的问题更加突出。因此农机租赁对农民的吸引力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
从租赁公司的角度来看,当前我国租赁公司可以分为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在银监会监管体系下的是金融租赁,在商务部监管体系下的是融资租赁。“两者在业务性质没有本质区别。而实际上,金融租赁大多是国有银行,追求低风险;由民间出资的融资租赁,要追求高利润。”毛芳竹说,而农机租赁利润不高、存在一定风险,所以金融机构不太感兴趣。
从政策的角度来看,去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获得农机的实际使用者可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其所有权在两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也被取消。可以说,开展农机金融租赁、农机融资租赁已没有什么政策性障碍。
陈佩华认为,农机租赁作为一个新生事物,需要有一个发展过程,现在处于一个市场培育期。就像农机购置补贴一样,农机租赁市场需要有一个政策“东风”的拉动。
有专家建议,通过给予财政贴息支持、税收减免等政策,鼓励开展农机直接租赁和农机回租业务;提供一定形式的风险保障补偿机制,以帮助金融租赁公司化解农机具等租赁业务可能产生的租金拖欠等风险;应加强农村租赁市场和金融环境建设,为农机融资租赁发展创造良好的运营环境。
农机企业不可缺席融资租赁
目前,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已经到了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时期。在今后的发展中,农民对于资金的需求不仅会越来越大,而且会越来越多元化。与农机购置补贴、银行信贷相比,农机租赁办理手续相对简便,对农户信用要求、首付比例、融资额度等方面“门槛”更低,还款周期与农业生产周期更加匹配。毫无疑问,农机租赁在农村租赁市场中最符合租赁业务本质,有着巨大的成长空间。
金融租赁、融资租赁在工程机械等领域已是一种相当成熟的业务,而农机租赁的业务性质与之没有差异,并不需要一个多长的适应过程。金融机构之所以在农机租赁方面行动迟缓,主要原因是金融机构为了追逐高利润,故而远离利润较低的农业。资本具有逐利的天性,对此再多的苛责也无济于事。
在当前农机行业整体不振的情况下,农机企业尝试开展农机租赁业务不啻为一个有益的尝试。现在农机专业合作社越来越多,与农机企业直接建立供销关系的也越来越多。若是通过农机租赁模式,农机企业则由“生产产品”变为“出租产品”,直接越过农机经销商降低农户购机费用,企业运营成本也不会增加太多。这有利于农机企业开拓更多的市场,去掉积压的库存。我们熟知的约翰迪尔公司,开展农机融资租赁业务已有百年的历史,成为世界最大的农机租赁平台,可供我们学习借鉴。
可喜的是,我国已有个别农机企业开始行动。福田雷沃面向农机市场推出融资租赁产品“租赁通”,营业额超过5.3亿元。中国一拖、吉峰农机、中农博远等企业,也与一些金融机构合作,进行农机融资租赁方面的探索。虽然仅是开始,并且存在一定风险。但若是像宜信租赁一样设计好产业闭环,风险也是可以有效控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