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项目申报单位须满足的条件是,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注册登记且经营一年以上;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须经县级或县级以上有关部门登记或认定。合作社类财政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补助额度为30万元至80万元,涉农企业类财政补助项目补助额度为50万元至100万元,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财政补助项目补助额度为20万元至40万元。省农业综合开发局有关负责人说,我省2017年产业化发展项目将加大贴息扶持力度,优先满足贷款贴息项目;鼓励各地探索采取担保贷款贴息方式,扶持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记者12月4日从省财政厅获悉,2017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各市须于2017年3月1日前报送至省农业综合开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