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要通过逐步培育一批功能定位准确、带动能力强、影响力大的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进一步增强各方面支持返乡下乡本乡人员创业创新政策的引导性、精准性和协同性,形成统一的信息服务窗口,并以目录形式每年向全社会公布和推介,适时遴选一批全国优秀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园区(基地),推动返乡下乡本乡人员创业创新集群发展。
《通知》强调,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应是现有各类经各地政府正式批准设立的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园区(基地)中能够落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农村创业创新的政策,应具有相对齐全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能够为返乡下乡本乡人员创业创新提供创业辅导、融资担保、管理咨询、事务代理等服务和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健全的管理制度,且运营状况良好。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荐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目录工作对于支持返乡下乡本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意义,对照任务要求,精心组织,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切实做好组织报送工作;按照部署,积极创新工作内容和方式方法,完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加大对园区的支持力度,真正发挥返乡下乡本乡人员创业创新服务员和辅导员的作用;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介,通过多种形式载体,全方位、多角度地进行宣传报道,广泛宣传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的优惠政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进一步发挥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的引导作用,努力营造浓厚的创业创新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