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规划》提出了一系列举措,推进农民收入“四个轮子”一起转:一是挖掘农业内部增收空间,通过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推广节本降耗农业生产技术和模式,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促进经营增收。二是支持农民创业增收,通过加大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农民创业支持力度、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行动计划等举措,引导有志投身现代农业建设的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农村大中专毕业生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三是培育新的收入增长点,通过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加工业发展水平,大力发展生态休闲农业,加快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拓展农民增收的领域。四是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通过深化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和继承的权力,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和资金。五是推进转移就业增收,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相辅相成,统筹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就业、社保、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改革,保障进城落户居民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此外,《规划》还部署了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工作,这是农业部门的职责,今年我们已经联合有关部门印发了《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脱贫指导意见》,并多次召开会议作出部署,推动贫困地区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增强“造血”能力,实现贫困人口增收脱贫。总之,我们有信心、有能力,实现到2020年农民收入翻一番、与全国人民一起同步迈入小康社会的目标。
记者:《规划》要求加快农业发展动力升级。请问,“十三五”如何培育农业发展新动力?
韩长赋:新时期推进农业现代化,要增强三大动力,就是要深化农村改革、推进科技创新、培育新型主体,进一步释放改革的红利、挖掘科技的潜力、激发主体的活力。一是坚定不移深化农村改革。习近平总书记今年4月在安徽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上强调,解决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根本要靠深化改革,调动亿万农民积极性,为农村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当前,农村改革的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深化以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为重点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因此,《规划》提出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完善‘三权分置’办法”。二是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近年来,我国农业科技成果不断涌现,科技贡献率稳步提升,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相比,差距还很大。“十三五”,仍然要把科技创新作为农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在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两个方面下功夫。对于技术创新,《规划》提出,要“加强杂种优势利用、分子设计育种、高效制繁种等关键技术研发”“实施一批重点科技计划,尽快突破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技术及装备”等;对于体制创新,《规划》提出,要“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深入推进种业领域科研成果权益改革”“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等。只要这“两个轮子”一起转,我们就能够掌握全球农业科技竞争的先机。三是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现代化,关键在人。这些年,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量涌现,并呈现出旺盛的生命力和蓬勃发展的势头,给传统农业发展带来了新技术、新思想、新理念,成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生力军和引领力量。为此《规划》提出,要“加快建立新型经营主体支持政策体系,扩大新型经营主体承担涉农项目规模”“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水平,强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联农带农激励机制”。
记者:落实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十三五”有哪些工作举措?
韩长赋: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规划》提出了四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农业部将牵头、有关部门参加建立农业现代化建设协调机制,统筹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和重大建设项目,推进规划任务的组织落实、跟踪调度、检查评估。各地也要建立规划落实的组织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本地区农业现代化工作。二是逐级衔接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把推进农业现代化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大任务。地方政府要抓紧制定本地区农业现代化推进规划或实施方案,落实规划任务,细化政策措施。各部门要根据规划的任务分工,强化政策配套,协同推进规划实施。三是完善考核机制。完善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考核机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作为衡量党政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考核内容。建立农业现代化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分级评价各地农业现代化进程和规划实施情况。四是强化法治保障。依法构建现代农业治理体系,加快重要领域立法修法工作,强化普法宣传,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促进依法护农、依法兴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