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商报报道,一场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的官司在长丰县法院开庭,然而,让人没想到的是,早在官司之前原告和被告已经串通好了,这场官司竟然是一场自编自导自演的一出戏,双方的目的也是为了欺骗法院。近日,两人因犯妨害作证罪被判刑。
公司被查封拍卖让员工多要工资
长丰县某自来水供应有限公司(下称自来水公司)因债务原因,被债主诉至法院。2015年,自来水公司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长丰县法院对该公司所有的房屋、生产设备等全部资产予以查封、评估,然后进行了拍卖。拍卖款到位后,法院对自来水公司部分债务进行支付。该自来水公司的负责人名叫生某,也是公司的实际管理人,而公司的经理名叫张某。因为公司的资产被拍卖,生某也想拿到一些拍卖款。生某与张某商量,动员公司员工到长丰县法院起诉该公司追索工资,并夸大虚构公司拖欠工资的数额,同时授意由张某具体操作。随后生某与张某许诺员工,公司会多支付给员工三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实际欠40多万员工状告欠164万
含张某在内的18人以公司员工的名义向长丰县法院递交了诉状,另外还递交了自来水公司出具的拖欠员工工资证明和欠条作为证据,诉讼要求自来水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合计164万元。实际上,自来水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只有437150元。长丰县法院于2015年9月29日、30日分别制作了18份民事调解书,确认18名员工工资总额为164万元,确认2015年9月30日为履行期限。同年10月8日,张某作为申请执行人或申请执行人的委托代理人,以自来水公司不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为由,申请长丰县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中发现猫腻两人犯妨害作证罪
长丰县法院在执行中发现涉案民事案件有当事人恶意串通、伪造证据的嫌疑,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侦查。随后,张某、生某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两人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公诉机关以两人涉嫌犯妨害作证罪提起公诉。
长丰县法院审理认为,生某、张某共同以贿买的方法指使多人作伪证,致使法院作出多份错误裁判文书,错误确认诉讼标的1202850元,妨害了正常的司法秩序,两人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妨害作证罪。两人在共同犯罪中积极参与,均属主犯。近日,法院判处生某有期徒刑一年;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