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农业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开展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认定工作,是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粮食、经济和特色作物产业健康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贯彻《种子法》推进优势种子繁育基地永久保护的具体措施。同时,通过基地认定,有利于构建基地优质品牌,有利于引导财政资金、社会资本向基地集聚,有利于提升基地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集约化、信息化水平,对提高供种保障能力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根据10月17日印发的《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第一批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认定范围包括杂交小麦、马铃薯、棉花、大豆、油菜、蔬菜、西甜瓜、柑橘、苹果、甘蔗、梨、葡萄、桃、茶等作物种子基地,以及冬繁夏繁等特色育制种基地。申报按照“宜县则县、宜市则市”的原则,可以基地县为单位申报,也可以基地市为单位分别申报。
申报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是:要有一定生产规模;要种子生产的自然环境和基础设施等条件较好,区域内无检疫性有害生物;要种子生产区域相对集中,近3年种子生产面积基本稳定。要监管能力较强。基地所在地种子管理机构健全,近年来未发生种子生产重大责任事故,种子生产秩序良好。要有当地政府重视。当地政府有扶持种子基地发展的规划,或制定了支持基地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有稳定的种子管理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