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愿保尽保”原则,试点工作在满足25个试点贫困地区农业保险需求基础上,对试点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施行优先、特惠政策。
为了鼓励试点县(市、区)人民政府有针对性的建立健全地方特色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政策,充分调动试点贫困县开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构筑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发展风险防范屏障,省财政厅从2016年起,连续3年,每年统筹安排预算资金,根据当地财政补贴资金投入情况及绩效考评情况等,对试点县开展的地方特色农业保险进行以奖代补,奖励比例不低于当地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的60%。
我省特色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包括:
修水县、都昌县、莲花县、赣州市南康区、兴国县、宁都县、会昌县、寻乌县、安远县、于都县、赣县、上犹县、瑞金市、石城县、吉安县、万安县、遂川县、永新县、井冈山市、鄱阳县、余干县、横峰县、上饶县、乐安县、广昌县等25个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