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6年10月21日17时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电话:010-59191514;电子邮件发送地址:rssldgzc@agri.gov.cn。(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格式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传真至010-59192551。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二、面试时提交资格复审材料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个人简历。上述材料均须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材料不全或与职位要求不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2016年10月28日全天,农业部机关大楼(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地铁10号线团结湖站B口下车)。
(三)注意事项:面试于当天上午8:30开始,所有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7:30—8:00报到。8:00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一)人选确定。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2: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安排。体检安排在面试后第一个工作日(10月31日)进行,我部将于面试当晚通知全体考生是否参加体检(请确保手机联络畅通)。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面试时需提交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请在背面写上姓名和报考职位)。
3.请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无法参加面试的,请看到公告后及时与我部联系。
4.考生面试期间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安排好交通和住宿,并注意安全。
5.面试具体安排详见当天现场公告,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由我部提供午餐。
联系方式:010-59191514传真:010-59192551。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