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我省将通过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实施 “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着力培育农业现代化发展新动力。
为强化现代农业科技支撑,我省将加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建设,培育具有国内国际竞争力的农业科研队伍,建立“一带一路”旱作农业、高效节水农业国际合作示范区;继续加强国家和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围绕粮食、设施园艺、养殖、生态循环农业,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强化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构建农业物联网技术服务平台;突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提升农业技术创新与支撑能力;建成200个省级以上各类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
我省将大力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农业投资集团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国有农垦企业改革转型;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业产业化开发经营;扶持一批综合实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组建大型农业企业集团、上市公司;培育10个以上总资产规模达1亿元、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的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和直供直销,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再组合,形成集仓储、冷链物流、初加工、包装、配送一体化的联合社模式,重点培育3000个示范性家庭农场和7000个示范性农民合作社;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土地托管、土地经营权入股等多种形式,发展多层次的适度规模经营。
此外,我省将加强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互联网与农产品营销深度融合,多渠道培育具有一定规模的电子商务企业,扩大网上产品销售种类和数量;深化互联网与农业社会化服务融合,建立农业生产资料信息与供应平台,加快土地等集体资产、集体资源网络化管理体系建设;推广互联网与农业经营主体融合,综合集成和应用各类适宜科学技术,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增值空间;推进互联网与农产品质量管理融合,建立完善的特色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加快农村信息化人才培训,促进互联网与智能农业紧密融合,运用物联网技术,实现网络化、智能化的现代“种养”生态农业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