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8月以来,我国发布了一系列便民利民的新政法规,有的大大简化了人们办事手续,有的对原本无序的行业进行了规范。这些新政与法规的出台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哪些变化?请看本期专题——
20类事项派出所不再开具“证明”
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证多、办事难”问题,公安部等12个部门近日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从9月1日起,20类事项不再要求群众到公安派出所开具证明。
《意见》规定,凡是公民凭法定身份证件能够证明的9类事项,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完全能够证明的9类事项
1.公民姓名
2.公民曾用名
3.公民性别
4.公民身份号码(含15位升18位证明)
5.公民民族成分
6.公民出生日期
7.公民出生地
8.公民籍贯
9.公民户籍所在地住址
凡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的,公安派出所也不再出具证明: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的5类事项
10.户口迁移情况
11.住址变动情况
12.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和更正情况
13.注销户口情况
14.同户人员与户主间的亲属关系
《意见》同时还规定,对于需要证明当事人婚姻状况、文化程度等6类不属于公安派出所法定职责的事项,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核查,公安部门提供必要协助。
对于需要证明的下列6类事项,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核查,公安部门可协助
15.当事人婚姻状况
16.当事人文化程度
17.当事人正常死亡或者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非正常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