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关于高度重视预防各级领导干部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问题。部党组进一步规范和制约农业建设项目、财政专项审批权力,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出国团组分类管理,严格控制出国经费支出等。
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制约农业建设项目审批权力的办法》。大幅度下放审批和验收权限,从今年7月1日起,下放地方承担项目初步设计、变更审批和竣工验收权限,下放直属垦区承担项目的全部审批权限和竣工验收权限。修订完善相关审批制度办法,清理不适应简政放权要求的规定,调整完善相关审批程序,加强对审批过程的监督;实行“一类专项一个办法”,研究制定每类专项管理办法。加强建设规划编制和执行,严格执行建设规划,增强建设规划对投资项目安排的约束效力,依据规划储备项目,避免因储备不足而临时安排、突击安排项目情况。规范项目审批程序,对每类项目制定统一明确的评估细则,委托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规范开展农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独立评估工作,动态更新项目评估专家库,逐步实现项目评估专家全部从专家库中随机选取,坚持“谁评估谁负责、谁下结论谁负责”。部机关、直属单位和地方农业系统党员干部不得违规干预项目审批,农业部及地方农业系统从事投资建设项目推荐、评估、审批工作的人员,不得私下接触项目申报对象。
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制约财政专项审批权力的意见》。从规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部门预算项目、科研项目管理,建立健全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对科学配置权力、规范行使权力、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提出了明确要求,制定了具体措施,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审批和管理行为,预防和控制廉政风险。
制定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将预算决算、项目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程建设、“三公”经费、会议培训等10个方面的业务纳入内控制度建设,要求各司局各单位成立内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全面梳理业务流程,排查廉政风险点,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实行经办岗和审核岗“一事双岗”负责制,对各项经济和业务活动实行流程管理、规范运作,加强内部权力制衡,防止腐败行为发生。
加强出国团组分类管理。根据任务类型将申报团组分一、二、三、四类,在团组计划审批过程中,优先保障一、二类团组出行,对一般性出国(境)和考察访问计划一律不予审批,对一般性行业研讨会等任务原则上不予安排,严格限制培训团组,保证农业外事工作务实高效。严格履行出国(境)团组计划管理和出访报批程序,密切跟踪团组计划和外事经费使用进度。严格控制出国经费支出,在《2016年因公出国(境)控制计划通知》中明确任务和预算审批的有关注意事项,保障限量出国团组数、人次数零增长,出国费使用不超预算数。
3.关于防止行政审批岗位领导干部与企业老板勾肩搭背、谋取私利,干部违规在部下属协会学会兼职取酬问题。部党组组织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相关单位自查和干部在部业务主管社会组织中兼职取酬情况自查(简称“两查”),开展专项整治,分门别类进行处理,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开展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相关单位自查。3月31日至4月6日,组织农业部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组织进行自查。部党组要求所有发现问题的单位立即规范整改到位,经过组织核实,对相关人员分别提出了处理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了处理。为严格管理,要求各单位在今后安排工作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尤其是处以上领导干部和评审专家要主动回避。
开展在社会组织兼职取酬自查。3月31日至4月6日,组织各司局和直属单位干部围绕2013年1月1日以来在我部业务主管社会组织中兼职取酬情况进行了自查,并组织核查。2014年6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印发后,继续兼职取酬的有6名退休干部。部党组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针对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要求全部退回违规取酬,给予2名同志纪律处分,对3名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对1名同志给予提醒谈话。部党组制定出台了《关于退(离)休领导干部社会组织兼职不得取酬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期间,不得领取社会组织的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和获取其他额外利益,也不得领取各种名目的补贴等;兼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是否取酬和报销有关工作费用等,退(离)休领导干部本人应每年年底以书面形式报所在单位党组织;再发生违规领取报酬的,按中央和国家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进一步规范专家咨询费等报酬费用。研究制定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专家咨询费等报酬费用发放与领取管理的若干规定》,明确了部系统各单位发放专家咨询费、讲课费、劳务费的范围和标准,规定了各单位发放此类报酬费用的财务规范及部系统工作人员领取此类报酬费用的行为规范,提出了违规处理要求。
4.关于认真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部党组派出2批督导检查组,加强调研、检查、督导等工作,推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制定《司局级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方案》《司局级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手册》,安排司局级领导接待群众来访。修订完善《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则》《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和《向各司局和直属单位转送交办重要信访事项规定》。
(五)逐件查清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
部党组旗帜鲜明地支持中央纪委驻部纪检组、指导直属机关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职责,加大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核查力度,要求件件查清、事事落实,对违纪行为不护短、不遮丑,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用纪律管好党员干部。
1.严肃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顶风违纪问题。在专项巡视期间,部党组支持驻部纪检组集中力量,在短时间内迅速办结了5起中央巡视组移交的违纪问题线索,对16名责任人作出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司局级干部13人、处级干部3人。在巡视整改期间,驻部纪检组继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又对3起违纪问题立案调查,近日经部党组会研究,拟给予5名局级干部、1名处级干部党纪处分。
2.抓紧处理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按照“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要求,驻部纪检组和直属机关纪委正在有序推进、抓紧办理。目前,驻部纪检组对所有问题线索进行了梳理,提出处置意见,争取年底前全部处置完成。对需要进行谈话函询的问题线索,将按照驻部纪检组新修订的函询工作规范,驻部纪检组在发放函询通知的同时要对函询对象进行谈话并提出要求,函询对象对有关问题作出说明要送部党组书记或分管部领导审阅并签字背书。
3.机关纪委加强监督执纪。直属机关纪委加强与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和驻部纪检组协调沟通,严格执纪程序,及时办理违纪党员的纪律处分。巡视期间,组织核查了中央巡视组交办的有关具体问题,并逐个作出了处理。整改期间,组织有关单位纪检组织,严肃认真办理了驻部纪检组移交的信件和问题线索,目前已全部核查完毕,分别提出了处理建议,正在按程序逐个落实。
通过专项巡视,部党组和各级领导班子经受了一次严格的“政治体检”,广大党员干部经历了一次严肃的党性锻炼,进一步强化了“四个意识”、践行了“三严三实”、提升了能力素质,加强了作风建设。我部系统充分运用专项巡视成果,不断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中央“三农”决策部署,坚持以新的发展理念引领现代农业建设,做到了两不误两促进。今年上半年农业生产亮点突出,夏粮生产再获丰收,农业转方式、调结构取得积极进展,农村改革深入推进,进一步巩固发展了农业农村经济好形势,为“十三五”开局之年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抓好建章立制,确保“不贰过”,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专项巡视工作有期限,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农业部党组将以巡视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起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不断开创机关党建新局面,为建设现代农业、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