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重点任务分工
附件
重 点 任 务 分 工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负责单位 |
1 |
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
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 |
2 |
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
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 |
3 |
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
中国残联、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 |
4 |
制定实施盲人、聋人特定信息消费支持政策 |
中国残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
5 |
落实符合条件的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帮助残疾人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 |
6 |
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到2020年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务 |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残联 |
7 |
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盲、聋、智障等残疾老人提供养老服务 |
中国残联、财政部、民政部 |
8 |
确保农村贫困残疾人如期脱贫,将残疾人减贫成效纳入地方各级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范围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 |
9 |
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招录(聘)和安置残疾人就业。研究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 |
中国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
10 |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稳定发展残疾人集中就业 |
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中国残联 |
11 |
建立一批残疾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鼓励残疾人利用网络就业创业。扶持残疾人社区就业、居家就业 |
中国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民政部 |
12 |
大力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和多种形式就业。发展残疾人支持性就业。扶持残疾人亲属就业创业,实现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
中国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
13 |
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为就业困难残疾人提供就业援助和就业补助。推进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见习、实习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中国残联 |
14 |
制定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广泛开展三级预防,实施重点干预工程 |
中国残联、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等 |
15 |
继续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防盲治盲、防聋治聋等重点康复项目。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和社区康复 |
中国残联、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 |
16 |
建设康复大学,加快康复高等教育发展和专业人才培养 |
中国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有关地方政府 |
17 |
扶持辅助器具研发生产,推广个性化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普及残疾人急需的辅助器具 |
中国残联、民政部、科技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
18 |
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青少年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继续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完善特教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残联 |
19 |
制定实施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行动计划,全面开展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 |
中国残联、教育部 |
20 |
组织实施《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15—2020年)》,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 |
中国残联、教育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语委 |
21 |
扶持盲文读物、有声读物、残疾人题材图书和音像制品出版。实施文化进家庭“五个一”项目 |
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残联 |
22 |
实施“残疾人体育健身计划”和“冬季残奥项目振兴计划” |
中国残联、体育总局 |
23 |
公共交通工具逐步配备无障碍设备,改进方便残疾人交通出行的服务举措。制定推广家居无障碍通用设计。大力推进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无障碍 |
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央网信办、中国残联 |
24 |
建立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培育建立残疾人服务品牌 |
中国残联、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民政部 |
25 |
研究修订《残疾人就业条例》,开展残疾人社会福利、教育、盲人按摩、反残疾歧视等立法研究 |
中国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民政部、国务院法制办 |
26 |
将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国家“七五”普法规划。开展残疾人学法用法专项行动 |
司法部、中国残联 |
27 |
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范围。办好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和网络信访平台。建立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应急处置机制 |
司法部、公安部、中国残联 |
28 |
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有效开展志愿助残服务,积极培育扶持助残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建立调动社会力量帮扶残疾人的机制和平台。鼓励和规范网络助残慈善活动 |
民政部、中央网信办、共青团中央、中国残联 |
29 |
完善落实残疾人服务业扶持政策,推动残疾人辅助器具、康复护理、托养照料、生活服务、无障碍产品服务等产业发展。加强残疾人服务行业管理 |
中国残联、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 |
30 |
逐步完善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指导性目录,扩大购买规模。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 |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 |
31 |
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扶残助残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融合”的现代文明理念,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环境。为残疾儿童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 |
中央宣传部、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央网信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 |
32 |
支持省、市、县级残疾人康复设施和市、县级残疾人托养设施建设;尚未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县(市、区),可随康复和托养设施配建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中国残联、财政部、地方各级政府 |
33 |
研究制定残疾人服务机构优惠扶持政策,开展资质等级评估 |
中国残联、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
34 |
通过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服务科技创新应用,实施“互联网+科技助残”行动 |
科技部、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 |
35 |
完善残疾人人口基础信息和残疾人基本服务需求信息数据管理系统,推动“互联网+助残服务”模式的创新应用 |
中国残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
36 |
建立健全县级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互补的基层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网络 |
中国残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文化部、财政部、地方各级政府 |
注:负责单位中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其余为主要参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