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基本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果。
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现脱贫,力争城乡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比社会平均水平更快一些,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住房、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康复,生活有保障,居家有照料,出行更便利。
残疾人平等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就业更加充分,文化体育生活更加丰富活跃,自身素质和能力不断增强,社会参与更加广泛深入。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基础条件明显改善,服务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基层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环境。
专栏1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主要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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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目标值 |
属性 |
1.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 |
>6.5% |
预期性 |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
>95% |
约束性 |
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
>95% |
约束性 |
4.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0% |
预期性 |
5.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5% |
预期性 |
6.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脱贫率 |
100% |
约束性 |
7.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率 |
100% |
约束性 |
8.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
80% |
约束性 |
9.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
80% |
约束性 |
10.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 |
95% |
约束性 |
四、保障条件
(一)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地方各级政府要将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为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 容。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 制,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明确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局面。
(二)建立多元投入格局。
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残疾人民生保障和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力度,按照支出责任合理安排所需经费。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残疾人事业资金投入格局。
(三)加强基础设施和服务机构建设。
统筹规划城乡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要配套建设残疾人服务设施,实现合理布局。继续实施残疾人康复 和托养设施建设项目,扩大覆盖范围。加强残疾人就业、盲人医疗按摩等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研究制定残疾人服务机构用地、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优惠扶持 政策。加强残疾人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开展资质等级评估,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管理运行机制。
(四)加快专业人才队伍和基础学科建设。
完善残疾人服务相关职业和职种,完善残疾人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职业能力评价办法,加快培养残疾人服务专业 人才队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对为残疾人服务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倾斜政策。加强残疾人口学、康复医学、特殊教育、手语、盲文、残疾人体育、残疾人社会工 作等基础学科建设。深化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理论与实践研究。
(五)强化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
通过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服务科技创新应用,实施“互联网+科技助残”行动。提高残 疾人事业信息化水平,加强对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数据、残疾人事业统计数据、残疾人小康进程监测数据的综合管理和动态更新,加强与 国家人口基础信息、相关政府部门数据资源的交换共享。加强“中国残疾人服务网”建设,推动“互联网+助残服务”模式的创新应用。加快推进智能化残疾人证试 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