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从事农业生产是家庭农场的“红线”
家庭农场可以说这是继“包产到户”之后最大一次对农村利益格局进行调整的政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农村土地所有权和承包权分离,释放了农业生产力,而以家庭农场为代表的规模化经营模式,再度将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这一次能否在后农业税时代刺激农业和农村重现活力呢?
为此,我们认为需要做到如下方面:
发展家庭农场,从事农业生产是“红线”。人多地少是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基本国情,粮食安全也是国家安全的基础保障,国家一直强调一定要守住18亿亩耕地的红线,所以对耕地的侵占成为侵害国家安全的大事情。一定要不允许借助家庭农场经营变相改变耕地用途,应强制规定家庭农场以粮食种植为主。
比如公开的报道中,上海市松江区推出的“种粮+养猪”相结合的家庭农场模式,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的家庭农场主可申请代养松林肉猪,猪棚由松林公司按统一标准建造,虽然提高了农民的收入,但是猪棚的建造是否改变了耕地用途,如果是的话,需要加以取缔和制止,这根弦一定要绷紧。
发展家庭农场,农民自主自愿是“底线”。我国的惠农政策容易在基层演变成乡镇政府伤害农民的合法利器,这一点一定要时刻提防。即便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大量农村劳动力顺利向城市转移,仍将有上亿农民留在农村,长期依靠土地为生。因此要充分认识到,家庭农场发展是一个渐进过程,要靠农民自主选择,防止脱离当地实际、违背农民意愿、片面追求超大规模经营的倾向,人为归大堆、垒大户。任何时候都不能强迫农民违背自己的意愿进行土地流转,土地流转必须坚持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绝不允许通过强迫命令、变相命令、逼迫等方式侵害农民的土地合法权益。
发展家庭农场,职业农民经营是“界线”。家庭农场的发展最终的目的是提高农民收入,帮助农民致富,同时为了确保城市市民不借助家庭农场变相集中土地,一定要坚守这一界线,告诉“短视”的农民,不能杀鸡取卵、涸泽而渔式的流转土地。
一些企业改头换面,改成农业企业,在获得相关补贴之后却不用于农业生产;更有甚者,企业借家庭农场的“壳”,获得相关财政支持,而这些资金却没有一分钱投到家庭农场。为此家庭农场的主人应该是职业化的农民。这样的话家庭农场的规模不宜太大、不鼓励外来工商资本直接介入,农场主不能当“二传手”,不要演变成对少数人的利益输送。
发展家庭农场,适度经营发展是“主线”。家庭农场发展与土地集聚速度成正比,土地集聚速度与城镇化发展成正比,如果土地集聚了,但是附着在土地上的农民没有转移好,会直接影响整个社会的
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阶段,要应对农业兼业化、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家庭农场如何建尚处在摸索阶段,一些地方在条件还不完全具备时,就搞“大拨儿轰”,“以数量比高低”、“凭规模论英雄”,盲目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甚至强迫农民流转土地,这种急于求成、贪多求快的做法,势必会对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产生不利影响。
政府一定要通盘考虑,引导农民适度发展,同时借鉴国外家庭农场做法,做好农业生产区域的划分,让产品特色化、规模化、集中化,如每个区域主要生产1至2种农产品,促进农业发展壮大。
发展家庭农场,生态发展方向是“黄线”。目前我国整体处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阶段,生活富裕的城市人都想提升生活的品质,饮食品质的提升无疑就是首要的。食品安全问题让很多人都希望有属于自己的小农场。
目前一些家庭农场,如京郊的小毛驴市民农园,里面有有机蔬菜、新鲜水果、有机鸡鸭鹅鱼猪等。他们的探索有利于生态农业的发展。虽然这些农产品打出各种绿色环保概念,价格几倍于普通农产品的价格,只是小众消费,大众对于高品质的农产品相对高的价格接受程度是非常坦然的,但是这一定会反过来刺激农产品升级发展的空间,影响到目前大部分农产品的培养模式。
家庭农场概念的提出其实就犹如城镇化概念提出一样,围绕家庭农场展开的机会才是思考的关键。
发展家庭农场,政府提供支持是“托线”。家庭农场的发展目前还存在很多问题。可以说,无论在何种阶段,农业作为弱质产业,都应该得到扶持。即使西方国家农场的发展,如果没有政府补贴,生存也非常困难。尤其是面临大的自然灾害和疫情时,没有政府的援手自身很难渡过难关。
目前家庭农场普遍抗风险能力较弱,加上农业基础设施还不完善,一旦遇上重大自然灾害,后果是毁灭性的。政府可以出台家庭农场信用评定办法、贷款管理办法,推行农机具综合保险、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大棚棚内瓜果保险等农场主迫切需要并有针对性的险种;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统筹解决产前、产中、产后的难题。在健全公益型服务组织的同时,扶持壮大合作型服务组织,推广机械化生产和收割、劳务培训和输出、粮食烘干和运输等贯穿全程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所以,总体而言,家庭农场犹如万里长征,目前我们只是迈出了很小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