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对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在调研中了解到,该区一般住院报销比例在70%左右,保障效果是明显的。可一旦罹患了重特大疾病,百姓很难承受高额的医疗费用,由此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现象,有的患者干脆放弃治疗。医疗救助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建议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政策,让这项德政工程惠及更多人群。
医疗救助是国家和社会针对那些因为贫困而没有经济能力治病的百姓实施的专门帮助和支持,是一项重大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然而受诸多因素制约,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笔者建议各级相关政府应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第一,扩大资金来源,提高救助标准。应根据救助人数的增加、城镇医保和新农合筹资水平的提高来编制经费预算,增加配套资金,提高救助水平。根据地方财力和救助资金的总量,适时调整重点救助对象救助起付线、救助比例和封顶线标准,使更多的困难群众得到实惠。
第二,合理调整政策,扩大救助范围。政府相关部门要合理调整相关政策,整合有效资源,在确保对“三无人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重点优抚对象为重点救助对象的基础上,逐步将重灾户、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低收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纳入救助范围,恢复对低保边缘户的医疗救助,并根据财政增长的情况,适当扩大医疗救助病种。
第三,强化部门责任,做好衔接工作。加强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与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医疗信息平台的作用,形成制度衔接、服务共用、信息共享、结算同步、监管统一的运行机制。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布,任何机构和人员不得在救助基金中开支工作经费或挪作他用。
第四,整合有效资源,提升救助效果。对工会、团委、妇联和残联等社会群团组织进行有效地衔接、整合,实现资源分配的最优化和救助效益的最大化;鼓励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个人和外资参与,发挥工会作用建立互助性医疗救助基金,拓展救助资源;加强与慈善事业的衔接,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医疗援助活动,形成接受社会捐赠的规范服务网络。